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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
一、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领导小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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