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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收费下月调整按实际载客里程计价
市发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本市院前急救有关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救护车使用费起步3公里50元,以后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取消空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