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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进“四所”

记者昨(16)日获悉,四川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综治办联合印发的《四川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即日起在全省范围部署推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计划用两年半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实现青少年犯罪重要数据指标逐年下降。

为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专职、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让社会工作者进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司法所。

六类群体为对象

2015年教育帮扶率达80%

未来几年,我省将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加强闲散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关爱服务。

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将把以上六类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为对象,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核心指标体系建设、推广实施在试点工作中摸索出来的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五步工作法为抓手,到2015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率达80%

建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进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司法所

为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方案》要求,要推广基层建立专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经验。公安、司法、民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建设高素质的专门从事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让社会工作者进驻学校、社区、企业、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司法所,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教育帮扶。

此外,除阿坝、甘孜外,其余市(州)至少要建立健全一所专门(工读)学校。由公安部门牵头,学校、家长加强协助配合,尽可能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送到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建立管理台账

2016年全省县级地区建完善体系

《方案》要求,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定期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动态掌握该群体的基本情况,特别注重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排查监测。

到明年1月,我省将在1/3县级地区推广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到20151月,实施第二轮推动和巩固提升,各地再选择1/3县级地区推开工作。到20161月,剩余县级地区要推广,即在我省全部县级地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

来源:四川法制报

文章来源:http://migrate.swchina.org/2013/1119/83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