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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2013年4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

 

社会服务统计季报

(2013年4季度)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一、综合  

1.行政区划  

镇 个 20113

乡 个 12816

街道办事处 个 7564

2.社会服务业经费  

1-12月社会服务费实际支出 亿元 3655.9

其中:救灾支出 亿元 121.3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亿元 724.5

城市医疗救助支出 亿元 57.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亿元 841.9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支出 亿元 73.9

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支出 亿元 100.4

农村医疗救助支出 亿元 120.7

抚恤事业费支出 亿元 509.8

社会福利费支出 亿元 136.4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床位数 万张 509.5

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服务床位数 万张 474.6

其中:收养单位中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养服 万张 402.0

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服务床位数 万张 55.0

军休所户数 万户 17.6

为智障与精神病人提供收养服务床位数 万张 7.4

为儿童提供收养服务的床位数 万张 8.3

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床位数 万张 10.5

其他收养服务床位数 万张 4.9

军供站床位数 万张 3.8

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数 个 42917

收养人数 万人 285.6

每千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 张/千人 3.8

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 张/千人 24.5

(二)不提供食宿的社会服务  

1.儿童收养与救助  

孤儿数 万人 55.6

集中供养孤儿 万人 9.4

社会散居孤儿 万人 46.1

收养登记 件 21399

涉外收养 件 3252

流浪儿童救助 万人次 15.9

2.为残疾人提供岗位的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 个 18305

福利企业中残疾人数 万人 54.2

3.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的救助服务  

城市贫困人口救助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万人 2061.3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万户 1096.2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元/人、月 373.3

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 元/人、月 251.8

农村贫困人口救助  

农村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万人 5382.1

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万户 2924.9

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元/人、年 2433.9

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 元/人、月 111.4

农村五保供养  

五保集中供养人数 万人 183.8

五保供养平均标准(集中) 元/人、年 4685.0

五保集中供养人均支出水平 元/人、年 312.9

五保分散供养人数 万人 354.4

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分散) 元/人、年 3498.5

五保分散供养人均支出水平 元/人、年 215.7

医疗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 万人次 605.7

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 万人 1229.2

农村民政部门医疗救助 万人次 1459.1

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 万人 4132.5

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万人 235.8

临时救助 万户次 319.9

 

4.为弱势群体筹集资金的活动  

捐赠  

社会捐赠款数 亿元 88.9

捐赠衣被总数 万件 4925.5

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赠款数 亿元 3.0

其他部门转入的捐赠衣被总数 万件 627.7

其他部门转入的其他捐赠物资价值 万元 20675.0

受益人次数 万人次 767.4

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慈善超市数 万个 2.7

1-12月福利彩票累计销售 亿元 1765.3

5.自然灾害  

1-12月受灾人口 亿人次 3.9

因灾死亡(含失踪) 人 2284

紧急转移安置 万人 1215.0

倒塌房屋 万间 87.5

农作物受灾面积 千公顷 31349.8

直接经济损失 亿元 5808.4

6.优抚、安置  

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 万人 950.6

累计安置义务兵、士官等 万人 29.7

累计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 人 25477

军休所户数 户 175751

军供站床位数 张 37678

7.为全体居民提供的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设施数 个 255682

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个 953

社区服务中心 个 18219

其中:农村 个 5550

社区服务站 个 102716

其中:农村 个 44446

其他社区服务设施 个 133794

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 % 37.4

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数 张 365042

社区留宿照料床位数 张 185233

三、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 万个 28.6

民办非企业 万个 25.1

基金会 个 3496

2.自治组织  

村委会 万个 58.9

居委会 万个 9.4

四、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 万对 1327.4

其中:涉外及港澳台 对 54982

离婚登记 万对 278.0

2.殡葬服务  

火化遗体数 万具 449.2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4/0127/6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