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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救助基金

登记证号:4313-21

2004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民社登[2004]第065号),原名为传染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2005年更名为贫困家庭先天病患儿医疗救助基金(民社登[2005]第435号);2008年更名为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救助基金(民社登[2008]第1003号)。

工作简介:

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救助基金致力于为全国范围内的贫困家庭的病残儿童寻求国内外捐款,致力于对中国病残儿童的医疗救助、手术费用的捐助工作;支持与组织实施符合本基金使命的社会公益活动和理论研究;制定、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和公益项目方案;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国际福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友好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委托事务。

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救助基金通过对全国的病残儿童开展救助工作,使贫困家庭的儿童能够摆脱因家庭贫困所致的长期病痛折磨,使他们获得健康、和正常的孩子一样幸福的学习与生活,感受到社会各界给予的温暖,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文章来源:http://www.swchina.org/ztwz/2014/0127/64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