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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转变教育公平理念 解决农村教育短板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了《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在对全国9个省份、19个区县、174所学校共5285名教师进行调查后,报告发现,农村教育虽然得到了硬件上的改善,但由于工资待遇低下,职称评定难,在荣誉体系处于末端,农村教师这个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却日益减弱。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该报告提供了一条出路——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据调查,针对“到底多高的工资,才能吸引师范毕业生去农村”,初期月工资达到3001元到4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工资达到4001元到5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水平达到4000元以上,我国乡村教师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即可得到解决,而这需要国家投入的资金为260亿元到750亿元。

对此,舆论有两方面意见,一是光靠工资待遇解决农村教师问题,太“物质化”,这和教师要有“奉献”精神不合拍;二是国家哪有那么多钱来支付这笔费用。

要解决乡村教师缺乏吸引力的问题,还只有提高待遇这条路,就是职称评审,也是和待遇挂钩的。从全世界范围看,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有效的办法,就是各地区、各学校的教师标准一致。而且,为吸引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有必要适当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高于城市。笔者前不久到加拿大考察,各学区负责人告诉我,学区内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均成本是一样的,任职年限相同的教师待遇也是一样的。在美国,乡村教师的待遇要高于城市地区,由于待遇高、乡村生活成本低,教师才愿意到乡村任教,这也为教师轮换制提供了前提。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也曾提出,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时,明确规定要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可具体的执行情况很不乐观,总体看来,乡村教师的待遇还是远远低于城市。而在没有解决乡村教师待遇的情况下,教育官员和舆论都要求乡村教师发扬奉献精神,试图以此吸引并留住教师,但效果甚微,因为这是完全背离职业精神的做法。发展教师队伍,必须从职业角度出发,保障教师待遇。如果待遇都无法保障,如何让教师有职业荣誉感?

我国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都忽视了这一点,由于乡村教师职业本身不具吸引力,因此,免费师范生并不愿意到乡村任教,而特岗教师在完成三年服务期之后就考虑离开乡村,于是,乡村教师存在年龄低者多、中老年者多的情况,而青壮年群体却很少。调查的结果也显示,乡村教师的年龄构成呈现倒U形结构,长此以往,今后乡村教师可能只有刚毕业的年轻学生,工作几年之后就离开,有经验者难以留在乡村。也就是说,政府的免费师范生政策、特岗教师计划,只给乡村学校提供了一批“过客”,而非办学的“中坚”。

近年来,我国为促进教育公平,为帮助贫困学生,每年的投入达到上千亿元,这当然是应该的。而从深层次的教育公平出发,我国要认识到发展乡村教师队伍的重要性,要让农村孩子享有教育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都必须提高乡村教师质量,因此,要重视把促进教育公平的资金用到乡村教师身上,而700亿元的投入在每年新增的教育经费中只占很小的份额。这绝对不是缺乏资金的问题,而是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时,是否有新的公平理念的问题,客观而言,投入到乡村,相对于投入到其他领域,这并不能立即展示教育政绩,但这是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对教育公平有着深远的影响。

文章来源:http://salon.swchina.org/topic/2014/0124/4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