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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真情帮扶全国社区服刑人员搭建回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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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社区矫正人员在“音乐氧吧”享受音乐,消除压力的同时接受心理咨询。 

实行社区矫正,有利于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随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通过综合运用社会力量进行教育改造和帮扶,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的较低水平

马女士涉嫌合同诈骗,在看守所里,她因担心坐牢而终日惶恐不安。法院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决定对她监外执行。如今,马女士在居住的街道进行社区矫正,每天骑车买菜、给孩子做饭、陪爸妈遛弯,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不一样。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13年11月底,我国有66.7万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目前,全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达170.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4万人。

去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教育矫正方式方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保持在0.2%左右,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案件。

完善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

我国于2003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全面试行。2011年、2012年分别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均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制度,为该项工作在全国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那些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不予收监关押,在社会上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

为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实施,2013年5月,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地相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清理纠正违规收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业务能力,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北京、重庆、湖北、陕西等18个省(区、市)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或办法,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制定了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处罚程序规定等单项制度,为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2013年前11个月,我国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净增10.3万。

“电子围墙”有效防止脱漏管

浙江省杭州市宁围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王佳锋点击电脑上的社区矫正信息系统页面,屏幕上出现很多个运动着的绿点,再放大电子地图,宁围镇集贸市场附近,几个头像在闪动。

王佳锋告诉记者,一个绿点代表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GPS定位,系统能够全程记录其活动轨迹,一旦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系统立即报警,犹如一道“电子围墙”。

为强化有效监管,河北、江西、福建、宁夏、云南等10个省(区、市)已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上海、天津、浙江、四川、安徽等地均采用手机定位管理,实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同时,各地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监管制度的落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督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管。

浙江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现有社区服刑人员4.3万人,位居全国第三位。近年来,浙江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一直处于高位攀升,年净增长率达到10%左右。仅靠基层司法所现有的人员力量、基础设施,难以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为解决这一难题,浙江着力推动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目前,全省已在16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执法大队,有专职执法人员80余名。执法大队统一协调和办理辖区社区矫正执法事务,对矫正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协调公检法机关处理矫正人员违法违规问题等。

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介绍,2013年1月至11月,全国提请办理治安管理处罚659人次,提请办理收监执行1949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持续安全稳定。

教育矫正提高适应社会能力

去年12月11日,四川省苍溪县组织110名社区服刑人员到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参观在押人员的生活、学习,听取在押人员的忏悔和自新讲述。社区服刑人员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改造。

2013年以来,各地加强教育矫正工作,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学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

北京、江苏、湖南、山东等地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专业特长等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在学习改造的同时感恩社会、回馈社会、奉献社会。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基地近2.3个,教育基地8000多个。各地还对有需要的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质量评估机制,围绕矫正目标,分阶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矫正方案,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说。

在开展教育矫正工作中,各地普遍成立由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保证人、社会志愿者等组成的矫正小组,通过谈话、走访等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全国现已建立社区矫正小组超53.4万个。

北京、上海、江苏、江西等地在县(市、区)普遍建立社区矫正中心。目前,全国已建立社区矫正中心(中途之家)685个。社区矫正中心是县(市、区)司法局所属的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实战平台,一般设有宣告、监控管理、警务、检察等功能室,配有与司法局(所)互联互通的移动监管设备,与有关方面共同开展集中交付衔接、宣告、调查评估等工作,实现监督管理功能;设有集中教育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职业技能培训场地,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等活动,实现教育矫正功能;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临时安置、特困救助等服务窗口,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活动,促使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政策帮扶矫正人员回归社会

“我很感激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他们让我重新找回人生航向。”从贵州来江苏打工的小范动情地说。19岁的小范因抢劫接受社区矫正,他曾一度迷茫,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关心教育、协调帮助下,小范在一家具厂找了份工作。如今,他凭借自己的劳动,每月有4000元收入。

据了解,江苏省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申请廉租房、落实低保、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各市区、镇(街道)建立教育基地、过渡性安置基地,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解决教育、就业等问题。

江苏、上海、福建等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协调解决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一系列问题。

目前,全国已建成相关就业基地7351个,为有需要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浙江等地还整合基层资源,利用“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等载体,在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把帮教帮扶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

加大投入保障社区矫正发展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2013年,各地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推进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司法部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文件规定,湖南、陕西等省司法厅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探索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制度。

全国28个省(区、市)、72%的地(市、州)和62%的县(市、区)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3年,全国社区矫正经费预算预计达到8.43亿元。

各地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7.1万人,社会志愿者60.1万人。现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局(处、办)。经编制部门批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最近设立了社区矫正局。全国91%的地(市、州)司法局和87%的县(市、区)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社区矫正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部署,努力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大力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说。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jz/2014/0120/45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