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条例 云南省2024年“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开始
云南省2024年“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开始
日前,云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通知,就实施2024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三区”计划)项目遴选工作作出安排。
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云南省将选派9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三区”县(市、区),特别是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聚焦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应急救灾、禁毒防艾等领域开展服务;为服务地区培养4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遴选范围
按照自愿参与、需求对口、就近就便、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开展遴选。鼓励在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服务,在州(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在注册地范围内服务。
三、遴选条件
申请“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机构、人员、财务等基本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时间一般为一年。
(四)各项目团队应选派不少于4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较为艰苦的工作环境;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1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社会工作专业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在专业教师指导下作为选派人员为“三区”提供专业服务。不选派行政机关在职干部。
(五)选派团队中,须有1名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带领团队成员到“三区”提供培训督导、资源链接和项目策划等专业服务。
(六)在2021—2023年度各级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中,所承接的项目评估结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任何一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将不受理申请。
(七)各申报项目至少明确3名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一般为在“三区”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且不得与拟选派人员重复。培养对象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心健康,热爱社会工作服务。
四、遴选程序
(一)填写申请材料。有意参加2024年“三区”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需填写《云南省2024年“三区”计划社工服务机构申报表》《云南省2024年“三区”计划拟选派人员基本信息和任务分配表》《云南省2024年“三区”计划拟培养对象基本信息统计表》《云南省2024年“三区”计划拟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并于6月21日18:00前报送至各州(市)党委社会工作部。
(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定于6月27日8:30—18:00在省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省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所有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机构安排2名拟选派人员参加现场评审。
2. 路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介绍内容应包括:“三区”计划服务理念、实施目的、人员安排、服务内容、服务进度安排、项目督导安排、经费预算、培养对象成长预期成效等。(其中,参加过“三区”计划的机构必须安排2分钟以内的时间介绍往年工作成效。)
最终入选2024年度“三区”计划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名单将正式下发通知明确。省委社会工作部、受援县(市、区)及选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三方将签订工作协议以明确权责。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4/0619/438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