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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社会救助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社会保障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兜住底线,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关乎困难群众幸福冷暖,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是优化社会保障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机制,持续增强管理服务效能,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与此同时,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与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6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针对民政救助“低保捆绑”“悬崖效应”等问题对贫困边缘群体进行了精准帮扶。图为被纳入救助范围的西宁市城东区居民邓玉兰在菜市场买菜(2020年6月10日摄)。 张龙摄
全面覆盖推动转型升级
新时代新征程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首先要围绕实现“覆盖全面”目标,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转型升级。
推动低收入群体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向共同富裕,社会救助必须主动适应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及时调整制度定位、政策目标和工作举措,实现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功能定位。在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发挥“促发展”作用,提升低收入人口参与初次分配的能力,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
二是扩大覆盖范围。一方面,落细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另一方面,将救助保障政策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延伸,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众走出困境。
三是创新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是强化风险预防。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快速预警。积极谋划过渡期后,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守住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分层分类健全救助体系
围绕落实“分层分类”要求,持续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牵头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党中央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综合社会救助格局。
做好对象分层和精准认定。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基础,进一步优化救助圈层和类型划分。加强困难人群多维认定相关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多维瞄准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拓展优化救助项目分类。综合评估困难家庭救助需求,实现救助对象精准画像;加强社会救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拓展不同类型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措施;强化救助服务与需求匹配,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帮扶措施。
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联动。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加强慈善组织参与“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引导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
综合高效推动系统集成
围绕强化“综合高效”救助,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制度系统集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必须准确把握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社会救助和其他民生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引导各地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党建和社会救助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统筹。进一步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加强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探索基层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民政服务站)等服务设施,整合优化、协同配置各类为民服务资源,搭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综合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救助帮扶。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推动数据共享比对,优化办理时限和流程。推动社会救助事项向移动端延伸,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服务。同时,继续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动员组织基层干部通过“铁脚板”,摸排发现无法提出救助申请的特殊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这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这个目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认真谋划、研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信息聚合、资源统筹、高效便捷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来源:《瞭望》2023年第33期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opvoice/2023/0815/434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