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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视察,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金元社区调研时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把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建设好,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村(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对于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成效
“十三五”是我省城乡社区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和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取得重大进展,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一是党建引领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2016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1+7)》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等,组织实施《贵州省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社区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组织和驻区单位多元参与的社区服务格局。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二是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投入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共计1.5亿元,通过奖补方式支持基层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省级共安排福彩公益金2850万元支持社区建设提质改造,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2020年底,全省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覆盖率实现100%,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99.45%和99.75%。发展改革、民政、卫健、教育、文旅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资源下沉,先后创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16个、建成留守儿童之家560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622个、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社区服务内容进一步充实。聚焦民生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治安等公共服务事项不断拓展。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逐步向城乡社区延伸。已建的城市社区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点、美容美发、维修、家政等便民商业服务做到全覆盖。同时依托本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城乡社区电商迅速发展。传统城市社区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运营,让社区居民足不出户或者提前预约便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各种服务;农村电商发展迅速,为农村居民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了渠道,有力带动了农村产业特别是黔货出山的迅速发展,充实了农民群众的钱袋子,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四是社区服务队伍逐步壮大。全省基本建立了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监督管理、激励约束工作机制,把政治素质过硬、能力强、敢担当、会服务、善做群众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知识青年等优秀人才吸引到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落实“五险一金”和职业津贴等。全省有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7万人,有1116名社区工作者被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注册志愿者593万人,志愿团体3万个,志愿服务项目19万个,志愿服务时长11074万小时,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超过14%。五是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扎实推进。抢抓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和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机遇,建立低保核查、儿童福利等信息系统实现服务进社区,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将“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纳入统筹规划并安排803万元建设资金,为我省社区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六是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日益增强。“十三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不断深化村(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民生保障能力、应急安全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工作统筹推进,全面完成19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为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实施“五个体系”建设,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作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基础保障,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社区工作者在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中,坚持严防死守,从值守路口、出入登记、测量体温,到入户排查、宣传防控、消毒消杀、协助复工复产复学中恪尽职守,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全省有36.6万名村(社区)工作者、18.1万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和协助复工复产复学,为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十四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国务院出台国发〔2022〕2号文件,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贵州的高度重视和特别关怀,为我省开创高质量发展新的“黄金十年”提供强大动力。在全省奋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关键时期,面临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城乡形态深刻重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和发展态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挑战与新要求。
——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与人口流动加速变化效应叠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人口加速流动,城镇人口规模快速增长,农村人口持续减少,对城镇社区服务需求提出了新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要求,广大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向往,期盼获得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丰富的精神文化,需要在更高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服务与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不同类型城乡社区形态多样,分类分层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要求突出。城镇扩张背景下,形成不同层次的城乡社区类型,出现一部分“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城乡接合部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更是需要高度关注,不同类型的城乡社区人口承载能力有别、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利益诉求不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分类指导。
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升;村(居)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组织权责不清,社区行政化倾向还不同程度存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二是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为阵地,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及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接近100%,但部分社区面积相对狭小,未达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建设标准,全省有601个城市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随着养老托幼等需求的急速增长,社区服务设施不能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部分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和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相对滞后和不完善。三是多元参与的社区服务机制不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模小,购买资金有限,较难吸纳广泛社会力量承接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和治理不足。同时由于社会力量职业化、专业化等能力不足原因,服务质量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不够,“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难度较大,与其他业务系统之间缺乏兼容和整合。五是城乡社区服务人才相对不足。部分地区对城乡社区人才重视和培养不够,对社区工作者成长关心关注较少,加之人才晋升空间小、渠道窄,导致社区吸纳能力不强,人才总量相对不足。全省城市社区“两委”中大学毕业生、知识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共8636名,仅占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总数的30.41%。
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立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为关键,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抓手,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增强服务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三治”结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坚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并举,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2.坚持以民为本,共建共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区共同体。
3.坚持重心下沉,精准施策。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科学合理地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更好地为城乡社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回应群众需求。
4.坚持统筹发展,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准确把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层状况差异性特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制度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政府、市场和社会不同定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乡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5.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鼓励基层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实现基层实践和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学习借鉴东中部省份社区公共服务城乡衔接的做法经验,扩大市场、社会供给,推动社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有效投资,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增强服务品质,以服务全龄人口为方向,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以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依托,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城乡社区吸纳就业承载力,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有更大发展,更好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以村(社区)党组织为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建立议事协商组织,明确协商主体,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做好“四议两公开”工作,综合运用听证会、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研究并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地履行组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联建活动,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切实落实在职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为社区群众服务机制。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
(二)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1.强化社区为民服务功能。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工作重心下移力度,增强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进城乡社区公共综合服务全覆盖,提升整体供给水平,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城镇开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的社区建设,推动城市社区资源向农村社区辐射,促进乡村振兴,缩小城乡社区差距,让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社区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基本服务保障。广泛开展社区托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救助、优军、文体等服务保障供给。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防疫等工作。加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强化社区托育、养老、助残服务供给,加强对重度残疾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关爱照护,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残疾未成人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等,建立完善个人档案、开展巡视探访服务、链接需求资源,对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并及时报告。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到2025年,儿童之家服务功能基本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2.扩大社区便民服务功能。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为主题,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建设全覆盖,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2025年全省所有城市社区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和物流配送、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房屋租赁、殡仪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支持社区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为民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物业、社区商业、社区家政等服务实体。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结合实际设立居民委员会下属物业与环境卫生委员会,指导和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有效减少物业纠纷。
3.强化社区安民服务供给。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建设,统筹基层治理力量,延伸治理触角,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一站一库一队伍”(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用气、用电、用火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应急广播体系,统筹培养发展基层网格员或灾害信息员,支持引导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发挥基层网格在防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健全城乡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完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生活环境建设,倡导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补齐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短板
1.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统筹利用社区各类闲置资源增设服务设施,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以800平方米为宜,村级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质效。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健全完善居住小区服务点,推进社区服务向居住小区延伸。城市社区要以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和服务半径,推动建设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文化娱乐休闲等服务的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改造。农村社区要围绕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
(四)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
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聚焦乡村振兴,根据社区区域面积、人口数量和结构、生产生活半径等因素特点,科学布局县(市、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居住小区服务点服务功能和事务范围,促进服务功能差异化互补、服务内容互相衔接配套。有条件的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场所。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机构统筹为民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
(五)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1.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着力构建服务管理零距离、基层治理无盲区、群众办事快捷方便的新型社区服务运行机制,整合人社、民政、残联、卫生健康、医保等信息系统,打造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为手段,大力推进社区“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
2.健全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可开展8小时以外线上服务,保留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
3.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2023),培育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鼓励和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4.完善自我服务和评价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动员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建立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推动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
5.健全多方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城乡社区开放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六)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1.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依托贵州大数据优势,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身份识别为核心的社区智能感知能力,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在社区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完善自助服务站、自助图书馆、自助便利点等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认真落实我省5G发展规划要求,扩大5G建设在全省的试点区域,推动5G网络覆盖逐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促进社区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2.推进社区政务信息化建设。依托“云上贵州”系统云平台,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各级网上业务办理,统一服务标准,着力加强城乡社区政务代办功能建设,推动政务代办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便民服务全流程、“一站式”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以社区综合数据库为基础,建设覆盖城乡社区各类业务、渠道端口统一、纳入政务统筹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有效衔接,提升城乡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兼顾特殊人群办事需求,推行适老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3.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完善并推广“黔家服”贵州省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卫生和文化等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推动大数据技术服务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为村(居)民提供“实时在线”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服务,使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有效衔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优化整合分属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七)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建设
1.选优配强社区干部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末,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通过县级统一公开选聘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配备社区专职干部,选齐配强村(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
2.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提高防范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提升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开展培训。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件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和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差异化要求。积极发挥社区党员模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共青团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努力推动志愿服务全民参与。
(八)组织开展分类推进试点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分类分层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结合个性化需求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分类推进,围绕制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瓶颈问题,补齐短板,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带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各级联席会议单位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做好规划实施跟踪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项目的实施落实。
(二)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将城乡社区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报酬津贴等各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按时足额划拨及发放,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财力不足的难题。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补助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社区领域,构筑城乡社区经费多元投入渠道。探索城乡社区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社会组织、企业提供服务场所。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共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
(三)创新服务体制机制。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社区基本服务标准体系,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和能力评价。健全并严格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实施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制定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和论证办法,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评定。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补齐补足社区防疫短板,巩固社区防控阵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档案建设和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或专项评估,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规划推进情况,总结推广规划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2/1021/421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