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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印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黑民发〔2022〕58 号),为引导推动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依法、科学、有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印发了《哈尔滨市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指引》围绕统筹协调、需求导向、安全防护、依法依规四项原则,从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管理、服务宣传四大方面提出操作性指引,明确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服务内容,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在制定服务计划、加强服务管理、转化服务成果、技能培训、服务对接、服务保障、关心关爱、权益保障、典型引领、扩大宣传、正面引导、借鉴交流等方面,明晰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任务,突出志愿者权益保障,提出为志愿者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岗位分配、教育培训、记录与证明、表彰激励等要求。
目前,《指引》已印发各区、县(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为广大城乡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和社区防控志愿者常态化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提供操作指引。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2/0909/419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