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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新格局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以县(市、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为牵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为枢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实现区、市、县“三级”全覆盖,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打造100个“五社联动”示范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途径进一步畅通,社会慈善资源作用更加凸显,“五社联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得到有效回应,基层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创新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着力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和人才队伍优势,赋能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发掘和利用社会慈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有效联动,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意见》强调,要发挥社区功能,搭建“五社联动”平台,重点建强“社区+组织”、搭建“社区+平台”、拓展“社区+服务”、深化“社区+治理”;要坚持优势互补,壮大“五社联动”力量,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优势、扎实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积极开发社会慈善资源;要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五社联动”质效,重点实施项目运作机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队伍支撑机制、推进供需对接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内外整合与衔接,做好“五社联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要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五社联动”发展,要创新实践载体,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打造具有本地特色新模式。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2/0822/41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