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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引入社工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推动形成“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等七个方面要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福建是在全国率先探索“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先行探索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关爱服务等民生政策的省份。

时间回拨到2002年6月,福建日报一篇以《一个三野老战士的多舛命运》为题的报道,牵动了社会各界的心,时任福建省省长看到报道后高度重视,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1000元,委托记者转交到83岁退伍军人李朝金手里,同时批示“此类事情社会上时有发生,应想办法建立一种社会救助机制,在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对病、残和‘五保’人员等社会困难群体进行扶持的同时,也发动社会各界及时对他们进行救助。”

根据批示精神,福建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现行低保制度,建立上下沟通、多方关心、形成合力的救助机制,要求民政部门发挥职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包括有关社会团体,救助困难群众。

2004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全面建立和试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7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比全国的统一部署领先3年,福建农村低保工作为全国提供了经验。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把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正如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强所言,过去的二十年里,福建民政系统牢记嘱托,坚决履行民生托底政治责任,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儿童关爱、残疾人福利等制度在内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网密织逾牢,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变革。

今年7月,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强一行在厦门、泉州等地调研民政工作。

程强表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我们将谨记“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加大社会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投入力度,加速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民生要发展,“桶底”不能漏

“每个月都能领到低保金,元旦春节还有过节费,去年还发了9个月的临时性价格补贴。”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利嘉城社区低保户林瑜(化名)愁容渐展。据了解,林瑜是一名遗传性舞蹈症患者,因为疾病缠身没法工作,丈夫关押在狱,女儿刚入小学,生活全靠父亲微薄的退休金接济。2019年7月,台江区救助协理员在巡访中了解到林瑜的家庭困难后,立即为其办理了低保。该家庭至今合计领取各类救助金、慰问金6万多元,并于2020年12月成功申请到了晋安区东山丽园65.7平方米的公租房。

福州市民政局创新社会救助领域困难群众巡访制度,在市、县、乡三级成立领导小组和联合巡访工作队,每季度上门走访兜底保障对象、边缘易致困群众,实地评估了解政策落地效果、经济情况变化、现实困境需求等,主动发现困难群体中的“沉默少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救助服务从“自愿申请”向“主动发现”、从“一批了之”向“持续帮扶”的转变,全市2020年、2021年兜底保障人数增长率均超10%,该制度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案例”。

桶壁长短决定储水量,但关键是桶底不能漏。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决策部署,把兜底保障作为民心工程之一,指导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作用,推动城乡低保等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从2015年开始,福建省政府提出“应进则进、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做好低保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对象衔接、政策衔接和管理衔接,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福建省民政系统大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确认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执行延保12个月的政策。

2019年,福建成为全国第五个全面实现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的省份。从2021年起,福建省城乡低保标准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2%~48%确定,并调整统一城乡低保定标机制和城乡基本生活救助省级补助政策。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总支出28.67亿元,比2012年(15.58亿元)增长84%。

“福建在全国先行探索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提出‘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收入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等举措。”福建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魏金鲜说,近年来,福建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政策。2021年,福建省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适度扩大救助范围,提出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单人纳保,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兜底功能。

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至去年底,福建省54.96万人纳入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580元,比2012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增长121%和309%。

在闽即闽人,急难福建帮

在福建,有难必帮,凡困必救。

2016年11月20日,涂岭镇五社村村民王某明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不慎点燃汽油,爱子心切的夫妇俩上前救火,其子80%面积烧伤,夫妇俩烧伤面积也达40%。泉港区民政局迅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实施救助,从区救急难应急基金给予应急救助3万元,涂岭镇镇政府、区综治办、区卫计局分别给予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共计3.2万元,随后发动社会各界募得善款9万元。

2015年7月,泉州市泉港区被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在全区社会救助统筹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优化救助流程。泉港区民政局局长刘开南说:“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当群众遇到困难,我们义不容辞必须站出来、靠上去、扶一把。试点以来,全区‘救急难’共发放各类救助金4000多万元,救助2.9万人次。”近年来,泉港区还创新推出“505”微心愿公益活动,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组织爱心人士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掀起全民公益热潮。全区共开展“505”微公益主题活动52场次,征集微心愿物品5000多份、价值300多万元,参与总人数2万多人。

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2014年,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福建省开始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至2017年,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省已统一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受理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交、转送、转办、转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了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2019年,福建省出台《临时救助工作规范》,根据困难情形将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进一步明确了救助标准和方式,并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更加健全,救助方式更加灵活。全省所有县(市、区)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救助金额3000元以下的全部下放由乡镇(街道)审批发放。

今年3月,福建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特别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生活状况,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实施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

“感谢政府和救助站对我的帮助,在这里的生活很好,这里就是我在晋江的‘家’。”来晋探望弟弟的小陈,因疫情受困,在晋江市救助站的帮助下,住进临时庇护点,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晋江市救助站今年增设临时救助庇护点,增加140余张床位。4月底,“在防疫中复工、在复工中防疫”,随着各片区企业复工复产步伐的推进,大批外来务工人员相继返岗就业,泉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协调当地派出所,帮助十余名在站滞留受助人员进行异地身份证补办,让他们尽快拿到证件返岗务工;晋江市救助站关注周边企业复工和招聘信息,主动链接企业,整合岗位需求,为在站受助人员提供就业资源,为复工复产贡献一份力量。

魏金鲜提醒,在福建因疫情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可以拨打24小时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求助,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还可以拨打当地民政局电话咨询。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依据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符合临时救助等条件的情形。

从2016年起,福建省按照户籍人口数筹集临时救助资金,2021年共筹集3.44亿元,比2016年增长33%,全年实施临时救助24.98万人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是祖国“花骨朵”

福清市三山镇儿童小彬和小欣在西班牙出生。父母离异后,母亲于2010年将他俩从西班牙带回给祖父母抚养,后不知去向,父亲也失联,俩孩子因无出生证明而无法申请落户。福清市民政局到乡镇、村居核实情况后,协调公安为俩孩子办理了落户手续,并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保障。

2019年9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办法以及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填补政策空白。202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的儿童纳入保障,保障对象从2020年的4类扩大到目前的6类,人数增加至1.29万,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按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由最初的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400元,进一步拓宽了保障对象的广度,实现了全覆盖。

2020年以来,福建省民政厅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全需求,会同省检察院、省妇联建立实施了“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组建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社区)儿童主任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队伍,定期走访,主动预防,从源头上防范侵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犯罪发生。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感归宿需求,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推行假期关爱工程、结对帮扶工程、亲情关爱工程、心理健康工程等10大工程,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关爱服务,两年下拨专项资金40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有需求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

目前,全省有55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624个社工站参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2230余场次,帮助1237名无户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户口,使其拥有公民身份;帮助23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出心理阴影,成为阳光儿童。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教育需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省开展成年事实孤儿助学帮扶活动,动员全省民政部门党员干部和社会爱心力量与大学在读或刚考入大学的208名成年事实孤儿结对帮扶,为大学在读成年事实孤儿提供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直至毕业,助力年满18周岁后不再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事实孤儿圆求学梦。针对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保障、身心健康需求,在全国率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关爱服务,并下拨专项补助经费300万元,帮助193名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化解了生活环境危机,避免了“二代犯罪”问题发生。

福建省在全国较早调整成立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20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保障能力不足问题。截止目前,全省建立县级以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93个,设立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288名、村(居)儿童主任17689名,省、市、县、乡镇、村居五级关爱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使关爱保障触角更好地向基层深度延伸。

“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他们也是我们的一份子,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福建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廖振华说,作为民政人,不仅要给这些困难群体一个家,更要想方设法让他们融入社会,对生活充满希望。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hot/2022/0815/417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