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条例 山西:动员社会工作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山西:动员社会工作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关于动员全省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力量、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受上海等地疫情外溢影响,我省太原、晋中、临汾、运城等地接连出现阳性病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太原市防输入防外溢为重点,迅速摸清底数、锁定风险、斩断链条,坚决遏制疫情风险外溢,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我们向全省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力量、志愿服务力量发出倡议:

一、积极参与线下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主动与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在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在具备良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协助做好医疗救护、科普宣传、消毒灭菌、交通疏导、信息收集、秩序维护等线下服务工作。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熟悉辖区环境的优势,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摸排力度,将生活困难群体、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协助做好兜底保障相关工作。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政策落实、资源链接、社会动员、引导自助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广泛调动志愿服务力量和慈善力量,帮助受疫情影响群众渡过难关。

二、主动开展线上支持服务

各级各类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发挥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避免接触的服务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各类专家学者,围绕心理健康、家庭健康、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健康等内容开展线上咨询、疏导、支持、评估等服务;广泛动员教师、高校在校生、特长生等,为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上课的中小学生提供辅导课业、引导兴趣、丰富课余等方面的服务;广泛动员公益慈善力量,面向投身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家属,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家属,开展点对点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依法组织慈善捐赠活动

各级各类慈善组织要依法规范开展慈善募捐活动,要精准对标疫情防控需要和困难群众需要,倡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针对需求分批有序开展捐赠,要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要形成信息共通、资源共享、供需对接机制,合理分配、及时发放捐赠物资。

当前是我省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让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携起手来,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全力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山西省民政厅

2022年4月5日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2/0406/410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