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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河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出台

日前,河南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对全面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作出系统安排和部署。

《规划》全面总结了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成绩,“十三五”时期,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325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万多人。

《规划》提出,到2025年,慈善社工事业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预期达到5万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全覆盖。

在“统筹推进慈善社工事业”一章中,设立专节“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明确社会工作发展主要目标及要求。

完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重要力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民生兜底保障工程”,推动社会工作与民政各项业务深度融合,与综合治理、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相关业务有机结合,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和推进共同富裕中彰显价值,逐步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套、多元共融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建设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施、有人员、有服务、有流程、有制度”的标准,实施县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项目,推动社工站(点)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社会工作者培训计划,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建设社会工作实训基地,举办社会工作专业技能比赛。加大社会工作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各地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均衡发展。加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组建河南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推动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开发设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职工关爱、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残疾人康复、公益服务等领域社会工作岗位,推进卫生健康、教育、司法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探索建设社会工作创新培育基地,分层分类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品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到2025年底,实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县(市、区)全覆盖,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市级全覆盖,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万人。

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应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清单,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以及彩票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等支出资金,优先用于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加大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力度,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审、督导、评估和绩效评价机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依据。

《规划》同时将社会工作纳入养老、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等方面。

在养老服务方面。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力度,培养服务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工程”,构建以省、市、县(市)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依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及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工作力量,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关怀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为重要补充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组织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专业精神关爱服务。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analysis/2022/0222/407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