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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1693万元建成246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 并配备2-3名社会工作人员

近年来,青海省民政厅坚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着力在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服务中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从“力度、温度、深度”三个层面上开创了新时代青海民政工作的新局面,在民政部开展的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破解保障难题 困难群众救助更加有“力度”

创新救助对象认定范围。充分考虑青海艰苦边远地区占比较大,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高寒缺氧、气候恶劣的省情实际,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政策,着力打通政策间的瓶颈,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

全面推行“单人保”,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特殊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惠及低收入家庭4635户;将五类以上地区老年人“无劳动能力”认定年龄从民政部确定的60周岁以上放宽到55周岁以上,将四级以上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二级以上视力和肢体残疾人确定为无劳动能力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将草场补贴等12项不可持续收入列入家庭收入豁免范围,支持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特困供养人员完成学业后再取消待遇,将单亲无抚养能力及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一年以上的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有效履行了民政兜底保障职能,去年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31亿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拓展困难群众救助模式。将26.5万低保边缘和支出型贫困对象纳入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确保低收入群体求助有门、应救尽救。积极创新服务方式,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救助资格认证、生存状态核查,建立急难救助12小时答复和24小时救助机制。积极创新审批程序,制定临时救助服务流程指南,缩短救助审核审批时限。扎实推进“资金+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改革试点,资金救助强化在线监管,物质救助立足群众生活,服务救助体现群众需求,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

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乡镇(街道)补充人员1417名,实现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均在乡镇(街道)完成,极大方便了群众。将乡镇(街道)政府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提高到5000元,将县级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审批权限调整为5001元至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实行“先行救助”。

补齐短板弱项 民政公共服务更加有“温度”

改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试点,投资2131万元在西宁市建设1950张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就近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方式,为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积极推行“互助+自助”养老模式,发挥邻里互帮互助作用,帮助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实现“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养老愿望。

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式,在保障困难、高龄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重点向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需求倾斜,近几年投资6.45亿元为150万老年人提供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西宁市充分利用社区、农村现有资源,普及建设爱老幸福食堂、社区照料中心、医养结合体系,逐步形成以城市呼叫服务圈和农村互助服务圈为核心的“15分钟为老服务圈”。玉树州治多县通过在养老机构中实行“老少同楼”,在居家养老中引进“本土服务”,探索形成了牧区养老的“治多模式”。同时积极推行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大学,与省内高校签订民政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需要。

创新公共事务服务机制。完善必要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的内容,纳入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推行生态安葬奖补“全程网办”,对群众在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中心办理丧事给予补贴。建成全省首个“医工结合”医学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试点平台,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施“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医疗救助”五年行动计划。调整乡镇婚姻登记职能,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程,西宁市实现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建立全省救助返乡人员信息台账、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近五年累计救助53616人次。

创新服务内涵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深度”

创新保障服务内涵。着眼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完成全省4664个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80.57%和100%,并组织全省515名新任社区居委会主任集中培训。全面建成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并实现动态增长,村(社区)组织年运转经费分别达到4万元和5.8万元。投入资金1693万元建成246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并为每个站点配备2-3名社会工作人员,增强了基层民政工作的力量。创新志愿服务内涵。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共有2.4万名志愿者,60个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全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全力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省注册登记志愿服务组织3700多个,注册志愿者总数达55.38万人,服务时间达到近235万小时。

创新工作服务内涵。持续加快“四个民政”建设步伐,搭建完成“全省民政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五级民政综合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横向与省直相关部门互联,纵向与各级民政部门互通。加快推进民政领域相关数据交换实现共享无缝集成,推动部分民政业务实现“就近办、异地办、网上办、随身办、马上办”。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中的部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减证便民”落地落实。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22/0211/406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