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条例 重磅:《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
重磅:《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优化城乡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实现服务中心全覆盖
全市实现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
构建三级服务体系
构建“社区(村)—街道(乡镇)—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发展壮大社工队伍
发展壮大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
带动特色项目
带动实施一批满足群众需求的特色项目。
促进五社联动
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作联动。
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基本原则
强化资源联动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资源共享、服务融合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领域和基层社会工作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增强社会工作服务效能。
立足服务需求
聚焦人民群众需求,瞄准基层治理难点,科学设计和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发挥专业优势
坚持社会事社会办、专业事专业办原则,鼓励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和人才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工作督导,确保专业服务成效。
建设内容
场地设置
区级建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均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平台和场所设置。
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在社区服务和治理需求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可依托社区服务站等设置。
职责任务
中心、站点在党组织领导下
统筹辖区社会工作资源。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整合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基层服务站点、队伍和服务项目,协调各部门资源,对接各领域社工,力求资源整合最大化。
指导和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科学评估地区社会工作服务需求,制定专业服务计划,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与社区(村)服务力量进行联动对接,重点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计发展、家庭探访等服务。
推动基层治理。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服务力量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联动服务机制。
加强人才培养。通过脱产培训、岗位实训、专业督导等方式,培养包括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及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领域社会工作者在内的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具体职责
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侧重孵化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实施专业督导和项目评估,对所辖中心、站点进行工作指导。
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侧重在转介服务、专业督导、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辖区社会工作发展。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完成10个服务案例,60小时专业督导。
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主要开展直接服务。结合需求确定1-2个重点服务内容,运用个案、小组等社会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完成5个服务案例。
运行机制
中心、站点应当明确工作任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建立项目、人员、财务、服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载体平台的运行机制实现有效衔接。
服务力量
引入专业社工力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由符合条件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引入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人才实施专业督导。
培养本土社工人才。实施 “优才”培养计划“、“乡土社工”计划,探索“专业社工+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动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和辖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鼓励专业协作;加强与高校、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对接。
资金保障
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各区、街道(乡镇)可以统筹利用相关部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
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服务经费由各区、街道(乡镇)统筹解决。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等,可用于支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资金中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通过驻区单位赞助、慈善组织捐赠等社会化方式,建立健全资金多元投入长效机制。
实施安排
2021年
初步建设阶段:
开展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2022年
初步建设阶段:
新建60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市覆盖率达到30%;实现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全覆盖
2023年
全面推进阶段:
新建150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市覆盖率达到70%
2024年
全面推进阶段:
基本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
2025年
示范提升阶段:
开展示范建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助推、街乡主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各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标识。
加大统筹协调
市、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动效应,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在服务场地、项目资金和服务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
注重实际成效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经验,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孙彩丹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2/0118/405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