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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志愿者:把无数“小善”汇成社会“大善”

本报记者 张世华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市考察时这样强调。

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应急救援一线。而更多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制度的搭建,让“人人志愿、处处公益”正在成为现实。

亿万“红马甲”正在引导社会向善

“我已经好久没说话了,姑娘,能不能陪我聊聊天?”拨通电话,广州市民王奶奶向接线员诉说自己的苦恼,电话那头的志愿者用心聆听,耐心回应,帮助王奶奶舒缓情绪、排解疑难。

2005年起,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开通“长者心声热线”,服务市内60岁以上的老人。热线受到了空巢老人的广泛关注,一传十、十传百,热线逐渐火了起来。16年来,热线已发展成为广州志愿者服务老人的一个重要支持平台,拥有固定座席志愿者30余名,累计组织志愿者2.1万人次,为10万人次社区空巢老人提供热线电访服务及转介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蕴藏在民间的志愿服务展示出巨大能量。协助全员核酸检测、社区卡口管控、小区封闭管理期间的物资供应保障和情绪疏导、社区环境消杀、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和信息登记……每次疫情清零的成功,都是无数志愿者的奔前忙后。仅今年10月甘肃的一波疫情,就有超过50万名志愿者参与防控。

民政领域是志愿服务的重要阵地, “一老一小”关爱帮扶、社会救助、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湖南省“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与“禾计划”基层社工站深度合作,让失去依靠的儿童不再孤单;安徽铜陵开展战疫助农助企活动,以“互联网+”云推广模式,引导43个社会组织、近千名志愿者线上线下联动,帮助17个脱贫村促销地方特色农副产品价值近540余万元;河北省黄骅市成立乡村巾帼志愿服务队,500多名村嫂围绕村庄环境治理、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开展乡村振兴服务。

截至今年12月5日,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已超过2亿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近590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30亿小时。

无处不在的“红马甲”组成的亿万志愿者大军,正引导着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向善的风气形成。

身边公益:在社区治理中有更多作为

“上‘邻里集市’赶集去!”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春光社区的居民有说有笑结伴去往小区广场。义务理发、旧衣缝补、修理电动车、磨剪子磨菜刀、宣传应急救护知识……20多位各有专长的社区志愿者早早“开张”,为居民提供多项便民服务。朱会义在“理发铺”理了头发,对着镜子直叫好:“‘邻里集市’帮居民提供了生活便利,既亲切又温暖!”

社区志愿者,正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社区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社区协商议事、社区“儿童团”“妈妈团”、社区寒暑期托管、社区垃圾分类、社区融入……多样的社区服务,就来自身边的志愿者。这样的志愿者,让人们熟悉的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氛围又回来了。

汇聚身边的公益,需要为社区志愿者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上海建立万家公益基地,贵州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设街道全部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江西、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江苏等地都建立了社区志愿服务站,重庆规划2023年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站全覆盖,内蒙古“十四五”期间将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站全覆盖……居民参与志愿服务变得更加便捷、生活化。

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机制,大量党员下沉社区,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新生力量。“五社联动”新机制,让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多方力量转起来,社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志愿服务也从零散化走向组织化、专业化。

温情之外的制度化规范化

与传统慈善捐钱捐物不同,志愿者捐时间、捐服务,是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志愿精神是公益慈善的灵魂”“忽略人的志愿精神,公益慈善就会变成冷冰冰的数据”。而全国数亿在册志愿者,让公益慈善充满了温情。

温情的志愿服务之外,同样需要理性的制度建设。一时的志愿服务热情可以靠自我奉献,规范性、激励性、保障性的制度建设,才会让志愿服务之路走得更远。

“志愿者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这样规定。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新修订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这样明确。

“为通过‘志愿北京’信息平台注册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开发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新修订的《北京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这样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服务积分、时间储蓄以及会员互助等方式激励本组织志愿者,这样的实践经验也被吸纳进该条例。

…………

志愿服务法治化建设日趋完善。首部志愿服务专门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施行后,已有16个省份出台了新修订地方志愿服务法规。

为志愿服务激励提供依据,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体现了社会对志愿服务价值的认可和尊重,再次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据了解,民政部近期已部署启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各地将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通过抽查持续强化对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的规范引导。

大数据为志愿服务带来“云上”便利,2021年3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升级运行,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服务信息,志愿服务组织采集需求、发布项目等更为便捷。

从灾后救援到疫情防控到社区互助养老,从基础物质需要到发展性需求,亿万志愿者正用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以无数的个人“小善”汇聚成全社会的“大善”,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共同富裕的目标离群众更近。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1/1206/402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