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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 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事业载体和舞台

 

日前,《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内容共8章35节,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取得成就基础上,对“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确定了新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全文多次提及社会工作,社工中国网小编现为大家整理出以下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内容。

规划》显示,目前吉林全省专业社工机构已有353 个,10855 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规划》提出,到2025 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2万人以上(其中社区工作人员达到1.3 万人)。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 名持证社工,每个乡镇社区至少配备1 名持证社工,每个村至少培育1 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事业载体和舞台,到2025 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 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宏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到2025 年,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

《规划》明确,健全现代化社会工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吉林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出台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岗位设定、教育培训和薪酬激励等政策。研究制定社工项目管理办法、行业自律、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

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县(市、区)社工指导中心(总站)建设,力争2025 年达到60%;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工作,力争2024 年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村(居)社工点(室)建设,力争2025 年达到60%。建立培训督导评估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上下联动的社会工作常态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职业化进程。推广使用“金民工程”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促进慈善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到“十四五”末期,推动建设50个以上慈善社工组织孵化基地,引导其为特殊困难群体及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慈善社工服务。

11月29日,吉林省政府举办《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杜文革介绍相关情况,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春霆,副厅长张驰,二级巡视员尤慧林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吉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近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部署,提供了指引,备受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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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杜文革先生,向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共同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民政副厅长杨春霆先生,副厅长张驰先生,二级巡视员尤慧林先生。

下面,首先请杜文革副厅长介绍情况。

杜文革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出色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每年近11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累计104.81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1344万人次享受临时价格补贴、85万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5万余人次得到慈善救助,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1470家、养老床位达到13.7万张,村(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社区社工服务站达到1200余个,专业社工机构达到353个,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在高质量发展新路上砥砺前行、积厚成势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突破、开辟新局的关键时期。《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编制完成的,对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对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编制过程中,省民政厅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全局谋划、高位推进,切实让《规划》融入全局、服务全局。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标,精心设计、做实举措,让《规划》更接“民”气,更具“民”味。

三是坚持结合我省实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自去年以来,省民政厅各位厅领导带队,深入全省所有市(州),蹲点到乡镇,准确摸清发展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编制期间,多次征求相关省直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基层民政干部、专家学者进行研讨,切实做到“开门编规划”,真正让规划编制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汇聚民智、反映民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确保《规划》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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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内容共8章35节,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取得成就基础上,对“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确定了新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到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持续扩展,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同时,确定了我省民政事业2035年远景目标。

《规划》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吉林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不断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规范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并从党的领导、法治化建设、标准体系和民政智库建设、资金投入、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安全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任务。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提出富有吉林特色的务实举措,着力打造吉林民政新品牌。推进措施上,实施“九大提升工程”,即: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养老服务保障及提升工程、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提升工程、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提升工程、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地名服务提升工程。

创新引领上,突出政策创制,比如,取消临时救助户籍申请限制,让救助更及时、有具实效性;比如,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的新增公共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再比如,研究出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优惠政策,倡导厚养薄葬等新时代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指标设置上,共设置了15项主要发展指标。这些指标既确保国家规划指标任务的完成,又符合我省发展的实际。其中设定的5个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人员接送返回率100%、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这些指标对于推进“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长远谋划上,坚持新发展理念,用项目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实施吉林康养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有效满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这样的项目,我们共确立了6个(另5个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收住城乡困难失能和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县级层面养老机构建设、全省民政精神卫生传染病治疗中心建设、公益性安葬(放)设施配套建设试点、农村互助养老站点建设)。

补齐短板上,突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对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和诉求,着力解决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等,尤其重点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人、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建立完善主动服务的政策机制措施,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比如,针对农村救助工作薄弱短板,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到2025年达到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75%的预期目标。再比如,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继续推动农村养老大院和互助养老站点建设,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互助养老站点超过300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视察吉林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大力指导下,落实责任传导、注重监测评估、强化要素保障,精心组织、有序精准实施好《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新时代吉林民政事业美好蓝图稳步成为美好现实,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民政力量。谢谢!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央广网:《规划》提出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于政府层面来讲,将采取什么方式来实现精准认定分类的,对于遭受困难的老百姓来说,可以从政府获得哪些救助?

杨春霆

精准认定是实现精准救助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系政策的公正公平,事关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近年来,我们不断地改进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或人员的认定办法,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仍存在核查项目畸轻畸重、要素不全面等问题。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探索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改变以往简单的以收入、财产为衡量依据,统筹考虑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形成认定救助对象、实施救助项目、核定救助额度的完整闭合的工作链条,使救助措施更加趋向人性化、合理化、精准化。

根据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结果,将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给予相应的救助帮扶。

第一个层次是收入型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易致贫返贫等特殊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条件。对这类对象,我们重点保障其基本生活,并根据实际困难和需求,配合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

第二个层次是支出型困难群众,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实际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在扣减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本照护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第三个层次是临时遇困对象,对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人员,给予相应的急难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吉林广播电视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民政部门一项新的职能,当前我们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十四五”有哪些规划和安排?

杜文革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颁布后,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牵头部门由民政部门负责。现在全省按照新规定,未成年人保护由民政牵头的机制已经全部建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9月份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制定了相关制度政策,全省县级以上的机制已经全部建立。另外,加大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做了大量宣传工作。

加大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督办,新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立之后,已经发了9份督办单,针对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的问题,或者未成年人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的事件进行督办,由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督办,已经发了9份督办函,有效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做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健全法律法规,在深入宣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积极推进《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健全完善我省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开展工作的合力。

落实监护责任,重点是健全《民法典》设定的“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体系,建立对家庭监护的干预、支持机制,把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落实好。

同时,把国家和社会的监护制度也要落到实处,确保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位时有人管。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处置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机制,建设专业化的热线服务团队。

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个案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孤儿福利保障。

目前,全省共有孤儿359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87人。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从2020年1月新增的保障对象。

计划在现行标准基础上,2022年,每人每月提高250元,达到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750元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350元标准。2025年前,集中供养孤儿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90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

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中毕业后,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同时,继续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通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孤儿医疗康复实施兜底保障。

三是完善基层关爱服务体系。

目前,主要是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因为这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构建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未保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为基本设施,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专业社工、志愿者为基本队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层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长期监护、临时照料等服务功能,有效履行强制报告、定期排查、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工作职责,壮大儿童慈善社工力量,汇聚各方关爱保护资源,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全省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1045人、困境儿童138202人。这个群体数量比较大,所以做好这个群体的关爱保护工作非常重要。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民政部门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下一步一定要按照“十四五”规划安排,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履行好民政部门的职责,谢谢大家!

吉林广播电视台: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4.36个百分点。请问,我省“十四五”期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安排?

张驰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 窗口期,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任务更加繁重。

“十四五”时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加强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坚持基本养老与普惠养老双向并举、同时发力,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和互助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机构养老方面。

坚持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根据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入住机构这个刚需,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县级层面养老机构,完成护理型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5%。

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优抚优待、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同时,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土地供应、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政策,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养老需求。

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

拓展和规范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微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文体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助餐服务等,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其短期托养、康复护理、技能培训、服务评估、示范引导等功能,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服务。

同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养老机构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服务,使居家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专业化、机构化养老服务,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

在农村养老方面。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整合政府各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健全以县市社会福利院、乡镇福利中心、村级养老大院和互助养老站点为载体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布局,不断改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条件,通过有效整合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支持各地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和乡情、村情,探索符合本地老年人意愿的互助形式,扶持发展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

在医养康养文养融合发展方面。

一是提高医养融合水平。每个市(州)、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在养老机构开展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试点,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不少于5000张。

二是拓展康养融合领域。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预防与康复、老年健身等知识普及,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完善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三是丰富文养融合内涵。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健康、娱乐、旅游、公益等服务。继续推进老年课堂、老年大学建设,健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开展养生度假+养老机构模式的旅居养老服务,建立老年志愿队伍,助力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在壮大养老产业方面。

立足优势,挖掘潜能,吸引省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逐步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的养老企业和服务品牌,促进银发经济蓬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品牌。

依托自然生态、特色农业、医药产业、生态旅游等优势,发展森林康养、观光疗养、养生度假、健康养生、康体旅游等养老相关产业;依托城市特色资源、历史文化等优势,发展特色养老小镇。推广老年人康复辅具、智能化家居等产品在家庭、社区、机构的应用,带动养老产业发展。

吉林广播电视台: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基础性制度安排,《吉林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请问,民政部门对此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杨春霆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基础性制度安排,精准、高效、温暖、智慧,这四方面救助是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民政部门努力的工作方向。具体的措施如下。

一是围绕精准救助,主要有三招:

第一招,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通过开展综合评估确定救助项目和额度;

第二招,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推进信息跨部门和机构共享,现在我省已有81个子项目,通过与部门之间交换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第三招,人机联动,实现线上核对"机查"和进村入户"人查"相结合,实现精准。

二是围绕高效救助,主要是六个字“放权、先救、处突”

放权,现在有的县已经实施了,把救助对象的任命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乡镇作为一级政府,和村民接触得更近,工作半径更短。先救,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先开展救助,再履行相关手续。处突,对突发事件的要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围绕温暖救助,也有三招:

第一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第二招,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第三招,积极推进“一厅式服务”“一网式办公”等改革。

四是围绕智慧救助,通过两招:

第一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第二招,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推动有关方面尽快实现全省联通,以及时受理、解决困难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吉林日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服务,会带动公共服务供给品质的提高。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请问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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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慧林

按照民政部工作部署,省民政厅结合吉林省实际,明确“十四五”期间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平台体系。其中,在县级层面逐步建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或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立社会工作站,在村(社区)层面设立社会工作点(室)。

县乡两级是采取购买第三方(主要是社工组织)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村(社区)社会工作点(室)由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或负责民政工作的人员,配合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具体包括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宣讲、对象识别、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养老方面的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儿童方面的救助保护、家庭教育、社会关爱等服务,社会事务方面的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以及社区治理等。

2021年,全省投入资金2490余万元,设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262个,选聘社会工作站入站人员594人。这些人员走村入户,排查走访了4万余户困难群众,填写3.4万份档案。先后开展了36个养老、助困、特殊儿童帮教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欢迎。

通过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可以推动民政的兜底工作从“兜得住”向“兜得好”转变,从单纯的物质救助向包括精神、心理、文化、社会等全方位服务转变,从服务单纯的个人向构建邻里友爱、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共同体转变,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

以下为《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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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policy/2021/1130/402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