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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引领作用,使社区社会组织、慈善志愿服务得到广泛发展。到“十四五”中后期,全省城乡社区全面建立融合发展、衔接有效、保障有力的“五社联动”机制,社区社会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和彰显,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和社会协同水平进一步增强,社区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意见》指出,创新“五社联动”机制,要以促进多主体协同共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培育壮大“五社”要素、推动“五社”有机融合为工作重点,实现“五社”优势互补,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发挥社区“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提升社区治理的专业化水平;要扎实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要积极开发利用社会慈善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五社联动”工作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要实行多元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统筹安排有关资金,引导慈善组织资金资助“五社联动”社工项目实施;要强化工作落实,抓紧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黄 晶)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laws.swchina.org/analysis/2021/1118/401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