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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老机构都要有合格社工

日前,重庆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引导社会工作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特殊时期心理支持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直属单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争“十四五”末,养老机构每百张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通知》要求,各民政相关机构应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与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一样,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常态化开展包括心理支持服务在内的社会工作服务,切实提高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促进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同时,还将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工作力量按照属地原则,就近就便积极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结对联系。

《通知》指出,各区县民政部门在安排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会优先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纳入项目实施地。同时,还将支持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情感支持等,引导他们与社会工作者密切配合。(记者 黎军)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21/1008/399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