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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2020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征集活动

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总结提炼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与模式,增强社会工作者实务和研究能力,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步伐,扩大社会工作影响力,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度在我省范围内各地、各行业、各领域完成的,由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优秀案例和项目。

二、征集原则

(一)真实性。参与征集的案例和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二)专业性。参与征集的案例和项目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完整性。参与征集的案例和项目应是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

(四)示范性。参与征集的案例和项目应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服务内容及程序符合我国国情,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征集要求

所有参与征集的案例和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内容要求

1. 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 项目由背景介绍、项目目标、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项目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服务案例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二)文字要求

1. 案例正文以5000字左右为宜,项目正文以6000字左右为宜。要求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

2. 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辅导员”“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等表述。

3. 对于一些敏感问题,如服务对象姓名、住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三)格式要求

封面不标页码,内容包括:案例或项目名称、选送单位(三号宋体横排左对齐)。

正文即为案例、项目内容部分,具体格式如下:一级标题(格式: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格式:楷体,四号),三级标题(格式:仿宋,加粗,四号),四级标题及段落文字(格式:仿宋,四号),页面设置:A4纸,行距30磅。

如正文中有过多表格,请将其作为附件。提交前请注意检查是否有错别字、语法错误,以免影响整体效果。

(四)其他要求

1. 曾获得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和项目一、二等奖的,不得再次申报;

2. 省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民政局推选案例、项目时,应注意社会工作案例所用方法相对平衡。

四、征集程序

征集活动将采取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的程序。

(一)申报推荐。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统一推荐本系统内的案例和项目,推荐优秀案例和项目的数量各不超过4个;各设区市民政局负责汇总并统一报送本市案例和项目,推荐优秀案例和项目的数量各不超过8个。省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民政局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形式规范性进行把关,并于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ssgxh@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507室,邮编:210018,收件人:李振鑫,联系电话:18205153063。

(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省民政厅审核,确定案例、项目各30个作为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拟获奖名单将通过“江苏民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对经审核确有问题的案例和项目,不纳入获奖名单。

五、宣传推广

江苏省民政厅为获奖案例和项目颁发证书。同时,通过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向全省推广应用具有典型意义或创新示范价值的案例和项目。

附件:1. 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推荐表

2. 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推荐表

3. 优秀社会工作案例推荐情况汇总表

4. 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1-4.docx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21/0913/39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