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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如何在促进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制度中发挥作用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此次会议传递出“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制度的强烈政策信号,迅速成为社会热点。作为传递福利政策和参与慈善服务的社会工作,如何在促进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制度中发挥作用?本期圆桌特邀专家学者、政府代表、慈善界代表探讨相关问题。

圆桌主持人:

《中国社会工作记者  许娓

圆桌嘉宾:

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徐道稳

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深圳大学中国社会工作实务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

韦锦坚

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英

浙江省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从解决绝对贫困到实现共同富裕是必由之路

主持人

共同富裕的理论、三次分配的理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理论,现在经由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确定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方略,如何理解这个政策信号?

王思斌: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以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大面积的贫困问题为起点的。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我国人民的坚韧努力,我国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城乡人民的生活普遍得到明显提高。但是另一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收入差距拉大、居民财产分配差距扩大现象日益明显,这里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社会风险。2020年我国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一个奇迹。

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低收入群体还大量存在,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和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多年来,党中央一直强调要实现共同富裕,这既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要求,也是消除新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上,党中央再次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重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在上述制度建设方面,完善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慈善事业具有重要作用。做好上述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财富分配的严重失衡状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在手段和目标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累条件。

徐道稳: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一直追求的宏伟目标。早在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就提出要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个体经济向合作经济转变,使农民逐步过上“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多次论述共同富裕,特别是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他作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辟论断。随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重视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极大地丰富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迈向共同富裕的步伐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措施更加具体。党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时间表,即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可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同富裕不仅是全国人民伟大的奋斗目标,而且是可观察的、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在这种背景下,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和建设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蛋糕要做大,也要分好,民生保障是重点

主持人

这次会议明确“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尤其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徐道稳:一般认为,初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再分配的主体是政府,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主要是慈善事业)。其中,市场在初次分配格局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发挥再分配的主导作用,第三次分配是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补充。从理论上说,三次分配都有可能失灵,因此“市场主体”需要监管,“政府行为”需要规范,“社会主体”需要激励。随着慈善法的颁布,我国慈善事业实现了从传统慈善向现代慈善转型。现代慈善事业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慈善主要面向公民个体,表现为扶贫济困、助残匡弱;宏观慈善主要面向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表现为资助教育、卫生、就业、科学研究等领域,目的是推动社会变革、促进社会进步。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总量达到80多万个,社会组织捐赠收入900多亿元,彩票公益金达2200多亿元,活动领域覆盖扶贫济困、教育卫生等多个方面;“希望工程”“99公益日”等慈善品牌正在重塑公众的慈善理念、影响公众的慈善行为。事实证明,我国慈善事业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促进分配正义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正在成为推动社会变革、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韦锦坚:

实现共同富裕就像做蛋糕,既要做大,还要分好。“做大”要靠高质量发展,而“分好”则要靠制度性安排。与初次分配关注市场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行政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同,以慈善为主渠道的第三次分配依靠“精神力量”,奉行“道德原则”,通过人性的温暖和友爱,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微观均衡流动。

第三次分配的核心是发展慈善事业,倡导社会捐助。社会自发的慈善力量,分散在社会的毛细血管里,根据自己的资源、智慧、影响力,对前两次分配的结果进行第三次分配,查漏补缺,润滑社会的运转。

本次中央财经委会议首次提出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的概念,第三次分配正式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民生保障成为未来重点工作,慈善事业将在未来中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支柱作用。

社会工作要为促进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作贡献

主持人

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社会工作如何在促进“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制度方面有所作为?

王思斌:共同富裕是人类的美好话题,也是我们所追求的社会状态。从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的角度看,共同富裕有丰富的内涵。首先,共同富裕不等于同等富裕,不是社会财富的均等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源禀赋、机会等方面的原因,有能力者合法地获得较多财富是正常的、公平的,这也是社会具有活力、社会成员具有积极性的原因所在。其次,共同富裕不是个人(家庭)之间物质财富的过分悬殊,不是中低收入群体越来越被甩掉的过程。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共同富裕至少表现为低中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不断改善。也就是说,共同富裕问题以中低收入群体、困弱群体的生活改善为标尺。再次,共同富裕不只是经济财富的增加,也是获得所需服务的增加,其中包括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共同富裕既是经济性的,也是社会性的,这里包含了财富在不同人群中、特别是从富裕群体向困弱群体的具有共识性的转移。

按照这种理解,社会工作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可以扮演重要角色。第一,社会工作可以更好地实施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对低收入群体及中等收入群体给予必要的支持,增强他们的经济机会和能力,增加其财富。第二,通过向困弱群体提供社会服务,减少他们的支出,客观上产生“增加收入”的效果,良好的服务也会增加困弱群体的获得感。第三,通过积极参与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增强和支持社会财富的合理化分配,有效传输物质财富、社会财富和精神财富,使“共同富裕”向综合性、高质量发展。第四,社会工作通过富有专业精神的服务,可以激发社会的慈善行动,促进建构我国的现代慈善文化和慈善文明。社会工作者要增强自己的政策能力和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自己的贡献。

徐道稳:

共同富裕是一个良好社会状态。首先,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富裕,而是有差异的富裕,因此总会有人需要帮助。其次,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人民群众不仅需要富足的物质保障,而且还需要充足的服务保障和丰富的精神生活。再次,共同富裕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分步推进、逐步实现。

基于上述理解,我认为,社会工作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大有可为。一是社会工作可以在初次分配中帮助矫正分配不公。初次分配的过程实质上是劳动和资本在国家基础性制度平台上博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常常因流动性、组织性和逐利性而处于强势地位,从而使得初次分配不利于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政策倡导、链接资源、服务增能等手段帮助劳动者,推动实现初次分配正义。二是社会工作可以在再分配过程中承担福利传递者的角色。再分配是政府主导的利益分配过程,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再分配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密切合作。社会工作是一支重要的合作力量,可以帮助政府将社会福利更好地传递给服务对象。三是社会工作可以在第三次分配中承担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力量。在大慈善的背景下,社会工作可以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专业的慈善服务,帮助完成第三次分配过程。

韦锦坚:

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为了帮助社会贫弱群体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与共同富裕的本质深刻契合。社会工作的服务手法,是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区、家庭力量,为服务对象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并且能够积极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目标一致。

总体而言,社会工作回应的正是因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社会工作的目的也正是推动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流动,缓解差异过大带来的各种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

第三次分配:构建慈善资源、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闭环服务机制

主持人

过去,我们理解“第三次分配”更多和慈善事业发展密切相关,而目前慈善发展正在从传统的捐赠-布施体系,走向需求-资源、服务供给体系;从单一的纾困扶弱功能,走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功能。从实践的角度,您认为第三次分配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联结点在哪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又如何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作用?

陈海英: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载体,在大力发展基础上要突破和提升自身,改变原来只是完成资金和物质转移的中介角色,需要成为各类资源整合的枢纽中心和各类服务提供的资源中心。慈善救助也要从服务对象角度出发,适应困难群众的需求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升级,由单一的现金救助向服务、实物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通过多元参与为救助对象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比如我们联合宁波市健康家园公益服务中心实施“甬泉”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构建起“政府保障政策兜底+医疗机构专业诊疗+慈善组织资源支撑+医务社工跟进”的一体化医疗救助帮扶体系。

近几年的探索表明,我们通过一个个有效的慈善救助项目将第三次分配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三者联结起来了。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载体——慈善事业是资源枢纽中心,社会工作是有效助人的科学模式,志愿服务是专业力量的辅助和人力支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通过一线的服务工作,获得更多有效和实际的信息,通过慈善组织让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了解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和社会存在的需迫切解决的问题,在政府资源无法及时跟进时,通过第三次分配来解决问题,保证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

韦锦坚:

传统慈善格局的转变,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深度参与必不可少。社会工作可以理解为慈善资源的专业“搬运工”,依托专业优势,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需求-资源-服务的精准对接。志愿服务则是在慈善捐赠外,为不同人群参与“第三次分配”提供了形式灵活、资源交融的多元渠道。一方面,大部分人都具备能力条件可以参与到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中,利用个人的闲暇时间、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服务困难群体;另一方面,志愿服务在慈善资源的转化上还能有效发挥撬动作用,通过将慈善捐赠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可以在知识层面、心理层面以及社会影响方面放大慈善捐赠的社会效益。可以说,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有效参与,构建出慈善资源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闭环服务机制。

从实践来看,2008年以来,广州在街道(乡镇)社工站全面覆盖基础上,从制度层面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并于2019年4月印发“社工+ 慈善”战略工作方案。目前依托社工站设立203个社区慈善捐赠站(点)和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培育408个社区慈善基金、3300多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将社工的专业优势与慈善的资源优势、志愿的力量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将慈善资源送到最有需要的地方,并建立跟踪回馈机制,让资源的投放更有温度、更有成效。

文章来源:http://salon.swchina.org/talk/2021/0907/397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