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行业发展行业动态 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经验谈

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经验谈

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西部片会暨2021年二季度调度会上,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浙江海宁、四川成都、广西贺州、云南红河等12个地方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分三个系列将各地发言呈现给大家。

黑龙江省

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动

扎实推进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

2020年以来,特别是民政部举办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度第一次调度会议以来,黑龙江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动,有序启动实施了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高位推进工作态势

(一)纳入重点工作,实现高层高位推动。4月22日,省委听取省直部门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汇报,省民政厅党组将社工站建设作为民政“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内容之一向省委进行了汇报,省委书记张庆伟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省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后,省民政厅将社工站建设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作了汇报,省长胡昌升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按民政部的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主管副省长要求召开社会工作联席会议给予推动。同时,省民政厅还定期向民政部汇报社工站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得到部、省领导的批示和民政部慈善社工司的指导。

(二)主动链接资源,实现部门横向联动。省民政厅分别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在加强党对乡镇(街道)社工队伍的领导、社工站资金保障、发挥社工人才评价作用等核心环节上达成共识。省委人才队伍领导小组将社工站建设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也将社工站建设列入《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综治中心及网格化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等文件。

(三)整合民政力量,实现内部上下协同。省民政厅党组4次研究社工站建设工作。民政系统至上而下成立了主要领导牵头的社工站建设工作专班。省民政厅实施了省级试点社工站业务处“包点到站,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省民政厅将省捐赠服务中心更名为省慈善社工服务中心,新增设一个社工科,编制由原来的21人增加到27人,协助民政厅慈善社工处抓好全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强化统筹规划,形成整体推进工作机制

(一)抓顶层设计,打通关键环节。出台了符合黑龙江实际的制度文件。省民政厅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通知》;民政厅党组成员分头带专家组到各地调研,据实制订了《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自上而下的推进会议。先后召开了全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暨社工站建设推进会、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动员会和两次民政厅社工站建设专班会议。协调解决了社工站建设经费保障问题。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带队到省财政厅召开协调会,确定从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按2%比例提取购买社会服务资金,2021年财政出资300万元对20个省级试点社工站进行补助,各地对市、县两级100个试点进行资金匹配。规范建站标准和运行方式。在“党建、场所、人员、信息、组织、宣传、网格”等资源上共享共建共治;在“形象识别、工作制度、服务内容、考评标准、管理模式”上标准化、统一化和规范化。

(二)抓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建立督导人才队伍。在全省遴选出23个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督导,建立起首批省级督导专家人才库;邀请上海师范大学教授沈黎对首批督导进行了专题培训;将高级督导人才培训列为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持续推动人才队伍增量。采取补贴、奖励等方式,继续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即将入站的工作人员参加社工考试。搭建社工人才使用平台。委托省社工行业协会在全省公选了第一批20个有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承接省级试点项目的社会组织,并且准备让这些机构逐步过渡成为各地市、区县的督导、培训指导性服务平台;召集高校联盟,动员鼓励高校教师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创办机构;将社工机构发展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结合,与人才使用结合,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结合。

(三)抓人员培训,提升建站能力。行政上进行跟进。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组织了线上600余人的政策解读会。省、市民政局社工部门建立咨询热线,解答疑难问题近千人次;10个地级市召开了推进会或业务培训会。专业上进行规范。6月初,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协会承接了“蒲公英·人才培训计划”班,邀请了王思斌、魏晨、沈黎等国内知名专家授课,线上线下培训骨干830余人。实训上进行提升。组织地市、区县民政局,省级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社工机构共72人,参加民政部在湖南长沙举办的社会工作培训班和实地参观。

(四)抓品牌打造,对外树立形象。委托专业公司设计了龙江社会工作服务站“蒲公英”计划视觉识别系统,推行统一的logo、标牌、标识、服饰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升龙江社工的知晓度、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三、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4月27日,在省政府新闻中心召开以“黑龙江社会工作暨社会工作站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和社会科学院专家分别就社会工作及社工站建设进行了介绍,省级及国家级各主流媒体连续刊发新闻稿件90余篇。

(二)列入年度宣传重点。将宣传推介活动列入地市、区县社工站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在民政部各媒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在省主流媒体设立专版,开展了讲社工故事活动;正在策划“蒲公英在行动”宣传阵地,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宣传各地市的工作动态。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评选出10个优秀社工服务案例、15个优秀社工服务短视频,制作《什么是社工》宣传微视频在全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上播放。开通黑龙江-深圳社工连线公益会客厅,定期组织访谈活动。

(四)借助各方力量推动。向全省慈善组织发出倡议书,号召社会力量通过社工站渠道购买扶贫济困等社会服务项目。委托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学会组织社工站建设工作调研和研讨活动。联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召开东北地区片会及黑龙江省社会工作高校联盟第二届年会,以“推动社工站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开展论坛,凝聚高校力量,助力社工站建设。

图片

福建省

构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福建省结合实际,围绕“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着力构建以镇(街)社工站为基础的“县(区)-镇(街)-村(居)”三级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服务”的标准,全省1101个街镇共建成并投入运营社工站716个,覆盖率65.1%,派驻专业性和事务性社工共计2839人;成立区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26个、城乡社区社工服务点1351个。三级社工服务体系在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省委省政府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服务站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省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泉州市将社工站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强基促稳”方案,并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漳州市将社工站建设纳入市委人才工作重点任务。

二是强化政策创制。民政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后,福建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部门合力。部分县区更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建站方案,高位推动。

三是建立推进机制。省民政厅建立了“每周一报送、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调度”的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确保社工站建设高效推进。6月,召开了全省乡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现场推进会,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建闽亲临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副市长、市县民政局局长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

二、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夯实为民服务阵地

为深入贯彻湖南会议精神,福建省结合实际构建以镇(街)社工站为重点的“县(区)-镇(街)-村(居)”三级服务体系,着力织密扎牢民生服务网。

一是建立县级中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保障基层服务专业性,福建省推动各地成立县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作为社工服务平台的指挥中心,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社工项目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所辖镇(街)社工站的服务工作,推进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共成立县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26个,占县区总数的31%。

二是建设街镇站点,实现服务全面覆盖。镇(街)社工站围绕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以辖区民政对象为主要受众,设计并实施项目,有效衔接村(居)专项服务,是基层社工平台的服务枢纽。全省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目标,稳步强化站点建设。

三是设立村(居)服务室,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村(居)社工室作为服务终端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福建省持续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出台“三社联动”实施意见,实施“三社联动”“十百千”计划,联合省委组织部共同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加强村(居)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引入专业社工“面对面”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全省共建成村(居)社工室1351个。依托三级站点,着力构建专业互补、资源互通、服务联动的社工服务网络,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三、以强化保障为根本,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建设规划专班、服务项目专班、保障专班和宣传专班,协调解决社工站建设“人、财、物”等一系列问题,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业务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将社工站建设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紧密结合,省两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精细化救助服务,所需经费从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列支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为保障站点建设有序规范,省级层面安排财政资金4800余万元,用于补助各地购买服务、开展队伍轮训和督导评估。多地争取的资金总量已超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3%。三明市、南平市明确专项资金5%用于购买社工服务。福州市、莆田市除购买服务外,还争取专项经费配齐事务性社工队伍。目前全省共统筹整合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资金2.1亿元。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各地认真贯彻《若干措施》,整合部门资源,提出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社会工作列入党校课程内容、推动社工人才和其他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等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社工人才发展环境,建立社工队伍参与基层服务长效机制。漳州市11个县(区)出台社工人才激励政策,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万元。厦门市将基层社工人才支持计划纳入市委市政府“人才新政”,对机构新聘用社工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

四是狠抓规范化建设。围绕建站关键要素,制定了7份配套文件,对社工站的场地设施、服务标识、制度设计、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社工项目的服务清单、督导制度、评估办法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福州市推行需求、资源、项目“三张清单”制度,实现社工站服务供需精准对接。莆田市统一站点装潢、人员着装、文化展示三方面形象设计。

五是培育典型示范。支持每个设区市建成3个省级示范站、每个县区建设不少于1个市县级示范站,展示专业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精准入户、帮扶到人”的服务优势,因地制宜培育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民生社工服务品牌。宁德市把社工站建设与养老补短板工作一并推进,探索助老为老社工服务模式。泉州市打造社会工作赋能基层协商机制,强化居民自治。平潭、马尾区招聘多名台籍社工人才,探索两岸社工共同参与的建站和服务模式。

湖北省

“五社联动”搭平台  服务群众“零距离”

湖北省民政厅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以“五社联动·爱满荆楚”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359个(占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30%),建成村(社区)社会工作站1381个,吸纳社工人才超过1.2万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一是高位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省委、省政府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省政府对省民政厅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对推动社会工作站建设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到2021年底、2022年底、2023年底,全省分别有30%、50%、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到2024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动在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站。省民政厅还出台《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将社会工作站建设作为“五社联动”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柳望春深入石首市、团风县等地调研社工站建设情况,指导依托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召开社工站建设专家座谈会,举行全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业务视频培训,对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因地制宜,搭建服务平台。

各地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建站要求,盘活存量资源,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民政办、福利院、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集镇所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闲置资源,鼓励与社区志愿服务站、慈善超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职能整合,统筹推进,搭建基层为民服务平台。

武汉市先行先试,在“十三五”期间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中心城区实现社会工作站全覆盖。随州市、恩施州依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党群服务中心、福利机构等,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力争2021年底实现全覆盖。鄂州市、十堰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将社会工作站建设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创建示范站点、实施特色服务项目,打造基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赤壁市将社会工作站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整合推进,已全面挂牌运行。京山市政府印发方案,明确一般按照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比例,从已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力争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全省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的局面正在形成。

三是“五社联动,真情服务群众。

省民政厅抢抓民政部大力支持湖北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契机,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实施“五社联动”社工服务项目,调动“五社”力量,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针对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病亡者亲属等重点人群存在“疫后综合征”、社区融入困难的实际,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促进服务对象融入社区、回归社会。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艳玲领衔“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疫后关爱康复项目”,引导“五社”力量,参与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关爱帮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依托社会工作站,湖北省先后在武汉市87个社区、其他市州123个乡镇(街道)实施“五社联动”项目,累计受益人群达156.8万人次,涌现了全国抗疫先进个人汪洋等典型。点对点开展精准服务,项目社工常规探访14828户(其中重点人群6991人),为4410人提供专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赋能驱动作用,链接和整合各方资源,共同解决社区问题。项目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50余个,发展社区志愿者8400余人,链接了100余万元公益资金和物资,解决了一批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社联动”项目的实施,有力助推了社会工作站建设,增强了基层民政力量,提升了为民服务温度,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专业社工服务,彰显了民政部门为民爱民的情怀与担当。

湖南省

过好资金“三关”

夯实基层社工站项目基础

湖南省从2018年开始,在122个县市区实施基层社工站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建成基层社工站2069个,初步构建起一个涵盖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村(居)社工室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工站点,加强乡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社会工作成为民政工作的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加强风险防控,过好资金“筹措关、使用关、监管关”,为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一、建章立制,过好资金筹措关

针对项目经费难落实、难稳定的问题,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2%等4个资金渠道。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列支一点、福彩公益金补助一点、各级财政预算一点、社会资源链接一点、税收优惠减免一点”的“五个一”思路。各县市区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部门联合形式下发文件,建立了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在即将出台的2021—2023年方案中,湖南省进一步提出: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将基层社工站项目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费随事转”的原则,逐步实现民政业务经费、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专项经费购买基层社工站服务。通过公益创投、慈善展会、专项基金等形式,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项目实施。

二、依法依规,过好资金使用关

针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报告程序不规范、采购方式不合规、购买性质不明确等问题,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基层社工站项目,第一责任主体是县级民政部门。各个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人员招聘、采购方式等重大事项均报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审核通过,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困难问题和工作措施。

要求严格遵守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省本级邀请财政部门专家,对122个县市区民政部门的相关同志,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府采购程序要求、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签订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县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同级财政、纪检等部门支持,依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代理机构,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确定的采购方式和专家评审确定的购买金额,普遍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落实国务院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指导意见要求,突出基层社工站项目购买服务事项的根本属性,在招标公告和服务协议中,明确承接机构及站点的任务为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4大类21项社工服务事项,提出服务内容、服务人数、服务时长、群众满意度等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指标。

三、从实从严,过好资金监管关

针对资金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意识较薄弱、信息反馈不及时、绩效成果不明确等问题,压实市、县两级责任。市级民政部门建立督导与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管闭环。县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购买主体职责,每月监测、每季度调度、按年度评估辖区基层社工站项目开展情况。部分县市区成立基层社工站项目领导小组,慈社、救助、规财、纪检等相关股室共同参与,定期检查承接机构的服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人事管理情况。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省级项目办、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和县级总站,为基层持续提供业务培训、专业督导、绩效评估、资源链接、宣传展示等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常态。开发基层社工站项目管理系统,对194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点服务情况进行过程评估和风险预警,相关数据和管理权限同步开放给市县民政部门和承接机构。

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定期组建包含业务、财务、行业专家在内的团队,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抽取县市区开展实地评估。2019年、2021年两个年度实地评估了85个县市区,实地评估比例达到70%。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省本级通过发函、约谈、通报、“回头看”、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逐一清零。

修改完善《湖南省基层社工站项目财务指引》,组织财务专家对承接机构实施“一对一”财务督导,对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等“关键人群”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市、县两级普遍通过第三方机构,按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与承接机构续签服务协议的重要依据。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21/0709/39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