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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江苏是如何做到的?
6月24日,省政府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社会治理专场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及扬州、泰州市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江苏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省民政厅副厅长蒋同进出席发布会,就记者提问的“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及下一步有哪些新举措”进行了回答。
蒋同进表示,近年来,江苏基层社区治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江苏获评全国街道和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数量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蒋同进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主要成就。
法规政策不断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省民政厅先后制定印发了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等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基层社会治理法规政策体系。
多元共治充满活力
积极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等党建模式,健全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减负增效”改革,对进入社区的事务实行“清单化”管理,促进社区向“自治”和“服务”本位回归。社区台账和挂牌减幅保持在85%左右;创建评比、工作任务、组织机构、盖章等减幅均达75%。全省普遍建立城乡社区议事组织,议事协商活动朝着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小组自治”“邻里自治”“楼宇自治”“院落自治”等“微治理”实践广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
服务水平整体跃升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投入1.05亿元专项资金,引导地方财政累计投入超56亿元,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5276个,新增社区服务用房185.3万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其中85%以上的社区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积极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模式,让老百姓“进一扇门、找一个人、办所有事”。用市场化手段,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社区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服务,养老、托幼、家政等便民利民服务以及文体、学教、公益等关爱互助服务。全省15.3万个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7.93万名持证专业社工活跃在群众“家门口”,让社区服务更专业、更贴心。
改革创新亮点纷呈
全省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5家、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3家、全国街道和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2家、全国社区优秀工作法7个,数量均居全国前列。江苏还连续3届蝉联“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榜首。江阴市获评民政部“第一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十大典型经验”。各地涌现出了南京市栖霞区“掌上云社区”、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四位一体”善治模式、常州市“社区天天乐”、盱眙县“睦邻议事坊”等一大批社区治理鲜活案例,基层创新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在谈及下一步发展举措时,蒋同进表示,将聚焦“强、优、美、高”,精心擘画和努力打造具有江苏特色、彰显时代特征、令人向往的“美好和谐社区”现实模样。
▇ 一是着力治理能力更“强”。提升“政社互动”“减负增效”制度化水平,探索“能动式善治”升级版,完善“网格+网络”“线上+线下”的智慧治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基层自治生机活力。
▇ 二是推进社区组织更“优”。全面强化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和区域化党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 三是实现居民生活更“美”。加强便民惠民、为老为小、文体活动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让人民群众在社区生活得更加美好。
▇ 四是促进参与水平更“高”。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放大“三社联动+”效应,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驻区单位及现代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共筑美好和谐的幸福家园。
责任编辑:孙彩丹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community/2021/0629/392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