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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工视角”看“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为庆祝建党百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忠实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
网络上看到这么一句话“能感动人心的永远不是花言巧语,而是行动”,当时本人看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是想到了爱情,但后来看到“梅州青年”公众号在6月23日推送的一篇标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疫苗接种,梅州志愿者在行动!”之后,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入的领悟和感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等,相信这些话,大家都滚瓜烂熟了,那何谓“实践”,众所周知,就是一种行动,一项执行活动。记得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的张和清教授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社工遵循的是一个发现的逻辑,而不是验证的逻辑。”所谓的发现,本人的理解就是要实际走进服务对象的生活里去发现他们目前的状况,了解对方有没有面临什么问题和需求。那就是一种实践,通过实践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那“办实事”就是一种实践行动,通过行动,走进群众身边,为群众办实际事儿,这也让我想到了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的“对社会的伦理责任”,其中它是这样阐述的“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促进公共参与,在公共危机情形下提供介入与救助措施。”
聚焦当下发生的新冠疫情,全国人民众志成城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其中“社区工作者(含社工)、志愿者”战疫的身影经常会在线上线下看到,线上是他她们当“战疫先锋”的各种风采照和战疫故事,线下是他她们用实际行动去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当群众的“健康卫士”。以“梅州”为例,高考生们结束高考后,并没有闲下来,他她们积极支援相关工作人员为梅州市民接种新冠疫苗的工作任务,以“志愿者”的身份介入,主动请战,自愿加入这场“战疫”,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我作为一名社工,如果以行业视角观察的话,得出的结论就是他她们在践行“对社会的伦理责任”,梅州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去促进公共参与,引导和促使更多群众主动、自愿投身加入志愿者队伍中,在这种公共危机(新冠疫情)情形下提供介入与帮助,他她们是最可爱的人。
其中有一段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在接种现场,志愿者们各司其职引导居民按流程排队、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向居民宣传疫苗接种知识及发放宣传手册,为留观区的群众递上矿泉水并细心开导情绪紧张的接种人员,在我看来,这些行动是最打动人心的一种暖心服务,他她们其实是发挥了“宣传员”“疏导员”“引导员”和“讲解员”的作用,精准对接接种群众的需要,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故此,我认为“我为群众为实事”,不只是政府人员需要去践行的,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发扬“主人翁”精神,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社会稳定。阴霾终将过去,相信疫情会有消散的时侯,感谢所有的社区工作者(含社工),志愿者的辛勤付出,让我们更有信心和决心去战胜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冲击和伤害。“防疫道路千万条,接种疫苗第一条”,在此,我作为社工呼吁大家积极配合抗疫工作,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去打疫苗,这也是对坚守在一线的所有“战疫先锋”最好的反馈和支持,来,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用实践感染更多人,因为“能感动人心的永远不是花言巧语,而是行动!”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exchange/2021/0624/392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