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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社会工作事关你我生活,也是个“技术活儿”。宜昌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低于全市户籍人口的1.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结构、素质能力和区域行业配置能够适应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职业补贴 激励社区工作者
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的职业补贴,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积极性。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落实相关待遇。
5年内社区书记全部持证
将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提能计划,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比例。要求社区书记5年内全部取得证书,社区工作者2年内取证比例要达到30%,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居民的专业能力。
2024年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依托乡镇(街道)民政办、福利院、驻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现有设施,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标准建站。要求到2021年、2022年、2023年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比例达到30%、50%、70%以上,到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并在社区(村)推广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与乡镇(街道)志愿服务站、慈善服务基地、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
今年底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家本土社工机构
加大本土社工机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对接省民政厅,大力争取“五社联动·爱满荆楚”社工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培育本土社工机构、培养本土社工人才。在2021年底之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鼓励开展社工机构结对帮扶行动。鼓励本土社工机构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外地优秀社工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深化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成果。
加强社工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工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项目运作、资源整合、组织管理能力,支持社工机构参加本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等级评估。到2025年前,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的本土品牌社工机构,打造宜昌社工专业队伍。
加大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力度
结合当地实际,一般按照不高于上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比例,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责任编辑:孙彩丹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21/0604/391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