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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乡镇社工站建设与制度创新

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落实和中央部委的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已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广泛地启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推动乡镇社工站建设是落实改善民生服务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有充分的政治合理性和社会合理性。各地也想方设法在乡镇社工站建设上进行创新, 一些地方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以及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这项工作已经积极有序地推动起来。但是也有一些地方遇到困难:中西部农村有的乡镇经费困难,难以较快按上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有的地方在使用民政系统内部资金建站时,遇到开支渠道不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现行财政制度的问题;也有的地方上级主管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不足,建站工作动作迟缓。

也就是说,乡镇社工站建设遇到了某些具体制度创新方面的问题。我国原来没有在乡镇普遍建立社工站的政策安排,支持这一工作的上位政策的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这项工作又要推动,这就出现了乡镇社工站建设的某些具体工作缺乏具体政策支持的问题。实际上,凡是制度创新都有一个制度从无到有、工作由试点到铺开、工作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不可能出现工作已经普遍顺利地开展起来了,才出台政策的倒置现象。那些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一般是先进行较有把握的试点,然后再总结经验在较大范围内铺开。而那些已经看准了的事情,就是在具体政策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创造条件”也要先干起来,边干边完善政策、形成制度。

具体到乡镇社工站建设,民政部门是积极的,遇到的具体困难可能包括:缺乏“建立乡镇社工站”这一财政支出栏目,经费使用有些障碍;乡镇财政经费紧张, 暂时难以按标准全面铺开这项工作;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等等。如果是这样,主管该项工作的民政干部就要去向有权作出决定的领导和部门做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疏通”工作关系,支持这项虽然尚无上位政策、但是已有明确政策方向、具有政治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的工作,把工作开展起来。对于那些经费有困难的乡镇,则可以按实际情况安排建站计划,并积极寻找资源支持乡镇社工站的建设。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问题上,可以“先有后好”,逐步培养,招聘既懂专业又了解当地情况的社会工作者。

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已经成为既定任务,民政系统在大力推动。而且这项工作也给出了建站方法和时间上的空间,它是一个有时限,同时也有一定弹性的工作。这里的弹性,一是指建站方式方法上各地有自主空间,具体方式并不划一;二是指在建站时间要求上有5年跨度;三是在专业人员配备上也可以有渐进性。社会工作特别强调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建立乡镇社工站也应该如此。在有条件和基本具备条件的地方就要大力推进,以更好地、尽快地支持民政工作的开展,做好民生服务,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尚不具备充分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如果目前真不具备条件,也可先试点、后推开,先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组织动员已有的优秀社工机构在这些地区开展示范服务活动,培育资源,促进这些地方社工站的尽快建立。

在普遍建立乡镇社工站的过程中,民政部门的创新实践十分重要。虽然一些地方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但是民政干部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验。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地方性政策,支持乡镇社工站建设,进而建立相关制度,是可以预料的事实。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院校、已有的社工机构也应把自己当作“局内人”,应该扮演积极促进者的角色。社会工作院校应积极参与县、乡镇、村干部的社会工作培训,在安排社会工作学生实习时对社会工作后进地区给予支持。社工机构也应该承担起孵化乡镇社工站的任务。通过各方协同努力,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就能按质按量地实现。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many/2021/0525/390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