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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背景】目前,我省累计有2万多人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安排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是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尝试性和探索性工作,从部分试点县(市、区)看,其作用不容低估,但也存在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不高、缺乏制度性保障、工资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专人不专用、专业化难实现等问题,社区矫正专业化任重而道远。

【建议】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明确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改进社区矫正的思维模式,将社区矫正定位为惩罚与康复、发展并重;推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其工作性质,确定为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款,实行绩效工资;建立矫正社会工作者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开发和设置专门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的岗位,使其成为与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的司法系统的职业之一;建立领导体系,设置职能处室,加大宣传,着力构建专职社工人才队伍;加大选培力度,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把教育培训关,严把考核管理关,着力提高专职社工人才素质;构建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实行财政拨付,全面优化环境,着力维护专职社工队伍稳定。

【办理】该件提案由一位省长助理和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5月至7月,副主席主持召开督办方案协商会,带队赴福州、泉州和三明开展督办调研,并赴上海市、江西省学习考察。11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作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参阅。

【落实】省司法厅等相关承办单位将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根据本地财政状况和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出台本级《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意见》。同时,将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和年度综治考评,对长期不落实社区矫正经费的县(市、区)予以通报。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jz/2014/0108/38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