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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首次引入社工服务
图为社工在工作室内与涉案未成年人谈心。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与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协议》,委托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考察帮教等工作。据悉,这是赣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在未检工作中引入社工服务。
今年以来,章贡区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社会专业服务+”模式,以“晨风工作室”为基础,通过整合团区委、司法局、专家学者、社会机构力量,构建起“未检工作实体阵地”“社工、心理咨询师、医疗队伍”以及章贡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组合而成的“1+3+N”社会支持体系。旨在完善教育矫治途径,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完善日常帮教及心理干预基础上,确保被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弥补性侵未成年案件被害人诊疗产生的证据收集不规范、隐私保护不周等弊端。
目前,章贡区检察院已委托社工开展社会调查18人,组织合适成年人到场6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3人,观护帮教1人。
责任编辑:段冬蕾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socialwork/sf/2020/1214/378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