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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四五”规划建议①丨黄耀明:重塑工农城乡关系,投身乡村建设行动

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投身乡村建设行动

黄耀明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建议)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门用第七部分单列专章进行部署,尤其是对我国未来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最新表述,为社会工作发挥专业优势投身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发挥社会工作优势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平等互助的专业理念优势

过去人们往往带着问题的眼光去审视农村、农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最大的亮点在于摆脱了传统对乡村凋敝与问题取向的认知,强调工农城乡关系的互动互构、合作双赢、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这实际上离不开平等与互助理念。在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专业理念的指引下,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专业帮扶提升服务对象在乡村振兴中的能力,获得更多的机会,而非单向被动地接受帮助。

贴近基层的专业实践优势

社会工作具有明显的专业实践取向特质, 贴近基层尤其是与群众打交道一直是社会工作的优势。倾听群众声音, 协助群众从困境中走出来是重塑工农城乡关系的关键。城乡发展不平衡与乡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农村发展的主要特点,这是在长期的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化解这样的矛盾并非隔空敲鼓而成, 而是需要社会工作者这样的“贴心人”角色以实践的手法,帮助弱势群体寻求在工农城乡互动中最适合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多维度的专业方法优势

在百余年的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社会工作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多维度专业方法,既有微观层面又有综融性和政策影响的宏观助人方法。重塑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最重要的是推动城市反哺乡村及带动乡村的发展,实现城乡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式的互补和共荣,题中之义就是城市离不开乡村的各种要素支持,而乡村发展更亟须城市的带动和支撑。社会工作可以发挥优势,促进城乡资源流动,协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更快地地融入正在建构中的新型工农城乡格局。

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路径

社会工作者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人才力量,党和政府要积极为其提供机会和场域,扎根农村, 参与乡村建设。

直接参与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行动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不等于就没有贫困人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不等于就不会再发生贫困。我国广大的农村尚有不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尤其“三区三州” 人口更容易出现返贫现象。社会工作者可以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直接为村(社区)群众提供防止返贫监测和各种帮扶服务。这是打通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顺利衔接节点的关键。

直接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

城市与乡村的最大不同就是均等机会、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差异。要解决这一系列长期以来积淀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显然为广大的农民提供更充足的社会保障和更及时的社会救助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可以在每一个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或者盘活现有已覆盖大部分村庄的乡村振兴服务站,由省级或县(市) 级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招聘专业社工(或乐意从事乡村社会工作的大学生、军转干部等人员)派驻乡镇, 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提供人力支持和专业支撑。

直接参与增强农民内生发展能力

精准扶贫中关于扶贫先“扶志”和“扶智”的理念直指贫困人口内生能力的发展。这与社会工作强调服务对象自我复原、自我成长、自我增能的理念是一致的。政府可以探索建立驻村社工职业制度,打通专业社工下得去村庄、上得来城镇的通道。社工通过长时间驻村,可与村民建立良好的信任及专业关系,精准评估需求、具体问题及成因,制订科学和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与村民一起行动,引入外界资源共同解决村庄发展问题,并在培训、增能、提供支持等服务过程中提升他们的内生发展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已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希冀社会工作者在乡村振兴的实践场域中建构独具中国特色的乡村社会工作体系, 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大发展。

(作者系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many/2020/1211/378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