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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力打造社会工作创新发展高地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程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广东省深圳市推动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的一支重要力量,一直受到格外关注,队伍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国行业发展的前列。

日前,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等方面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时也为开启“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激活社会工作力量,发挥行业标杆效应。

为完善社会工作顶层设计开阔思路

深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是全国较早开展社会工作探索和实践的城市之一,也是民政部“创建全国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2007年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7”文件)以来,深圳社会工作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截至目前,深圳社会工作者从业人员近1万人,持证人员2.1万多人,服务覆盖16个领域。

近年来,深圳市先后建立了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成功承办第24届(2017)亚太区社会工作区域联合会议,成立了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推出《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和7个领域的专业服务标准等,援疆社工、“牵手计划”等成为脱贫攻坚和对口帮扶品牌。

此次深圳市时隔13年再次推出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共19条具体措施及1条附则,涵盖社会工作职业定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等方面。围绕国家所需、问题所在、机制所束、深圳所能,将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如“1+7”文件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的发展方向、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方式等,进行了优化细化;社会工作发展系统性不足、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不健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无有效动态监管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改革调整,具有创新性、突破性。

《若干措施》将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担负综合改革试点的尖兵精神贯穿始终,同时基于实践找思路、创新路、出经验,在打造社会工作的制度创新策源地和制度创新高地的同时,努力为我国社会工作完善顶层设计提供更多依据,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深圳经验、深圳智慧。

用一揽子综合改革方案回应时代之变

《若干措施》的制定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明确了社会工作职业定位。围绕民政“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稳步推进和拓展深圳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一揽子综合改革,包括建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从业人员招聘录用平台、健全社会工作者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完善社会工作督导资助机制,加强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建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信用监管机制营造改革氛围等。

根据新政策,到2023年,深圳将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社会工作薪酬指导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6.3万元,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坚持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若干措施》完善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和地方责任等。以党建引领作为行业发展的“红色引擎”,适当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名额比例,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

努力为社工行业树立标杆 

深圳努力为实现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和先行示范实践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工作行业的肯定。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民政部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柏年认为,此次推出的《若干措施》围绕提升服务质量、高质量发展、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破解发展瓶颈,将在全国起到标杆引领作用。如激励措施非常到位,明确了社会工作的职责、标准,薪酬职级标准在全国最高,让社工看到职业发展方向和上升空间。新政策也对从业人员的能力、服务质量、继续教育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新政的实施,深圳社工行业将出现良性循环:服务质量提高,社会认知程度高,社工的不可替代性体现;相应地,社工的薪酬待遇、政治地位等提升,可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同时提升现有人员能力。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关冬生认为,社会工作写入了党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此时,深圳《若干措施》的推出,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推动社会工作者薪酬制度的科学性,发挥了稳定队伍、吸纳人才的“治标”目的,也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的规范化,为在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中真正发挥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的独特作用发挥“治本”作用。

深圳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张会营认为,《若干措施》对社工机构运作及监管提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这将指引社工机构以更高效的管理能力,加快社会服务创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深圳市南风社会工作服务社总干事何珊珊认为,《若干措施》的出台振奋了行业精神,明确了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特别是重点培育“运行规范、专业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有助于深圳社工形成良好行业生态,以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把“深圳社工”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举得更高。(通讯员 常俊卓)

来源:2020年11月11日《中国社会报》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20/1111/37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