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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为社区工作者打破职业“天花板”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委组织部获悉,《太原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其中明确,将建立从社区两委委员、专职社工到社区两委副职,再到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成长链条,为社区工作者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

太原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工作者是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为更好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此次出台的办法从岗位设置、规范管理、职业发展、待遇保障、激励和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在岗位设置方面,办法明确,每个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不超过17人,社区两委成员人数按照5人-9人配备,专职社工按照2000户以下3名、2000户-3000户4名、3000户-4000户5名、4000户-5000户6名配备,5000户以上每多500户增配1名。

太原市提出,积极推荐优秀专职社工参加社区两委副职以上成员竞选。开展街道(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街道(乡镇)领导班子。

在待遇保障方面,太原市将建立“三岗四十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体系,将“五险”扩展为“五险一金”,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记者马晓媛)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hot/2020/0827/370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