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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温情服务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困境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6月3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专业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融合发展模式,社会工作者利用自身专业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帮扶、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更好地融入社会。

叶县心天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回归路上心领航”心理矫正教育项目,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打开“心”墙,走向新的生活。2019年以来,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在全县18个司法所开展了《重塑自信 阳光生活》等不同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42场,参与受益社区矫正对象400余人;共进行各类心理测评800余人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420份。心理社工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有效化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

2018年起,郑州市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金箴行动”社区矫正社会项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细化的分类分段矫正。比如,针对因醉驾入刑的服务对象开展团辅服务,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成长性教育服务,针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向阳新生”女性支持计划等,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摒弃错误观念,养成良好心态,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其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重新成为守法公民提供有效帮助。

《社区矫正法》突出亮点之一是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并在第四十条授权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通过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专业化帮扶。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管理、监督、培训与职业保障,支持引导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参与组成矫正小组,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20/0708/367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