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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抗疫”中的社会工作:“散化参与”与“优势集聚”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在“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中“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这一“点将社会工作”的讲话,着实让社会工作界喜出望外,迅速受到业内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习总书记‘223’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讲话精神学习与征文活动,以期形成社会工作“迎风而上、团结奋进、乘势而为”的抗疫参战态势。值得肯定的是,社会工作在此“全民抗疫”国家战略部署中被纳入专业服务力量队列,一方面说明社会工作在前期抗疫工作中的积极参与和专业贡献得以显见并受到党和政府的认可,另一方面说明社会工作在当前和今后的抗疫工作中将有更广阔的行动空间和更艰巨的专业任务。然而,我们既不要因喜得“阵前点将”而自信过度,也不要因害怕“难负重望”而心有忧愁。相比而言,社会工作应保有坚守专业使命、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专业服务的专业风格,全体社会工作者也应做到“慎思、明辨、笃行”,力争在这场抗疫战中发挥更多的专业作用,更积极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局。

一、“慎思”之处整体性看待社会工作的“散化参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因而武汉疫情在春运返乡潮的影响下迅速出现周边蔓延和远距扩散之势。为了尽量阻断传染源和有效控制疫情,在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省纷纷启动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将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转到疫情防控之上.因而,我们可以看到全国行政资源和力量经由“国家动员”机制在疫情爆发期迅速向抗疫中心工作聚拢。特别是武汉以及湖北省实施“封城”式阻断疫情机制后,国家启动驰援武汉以及“一省包一市”驰援湖北的联动抗疫机制后,各类医护、服务和生活保障资源向湖北集中调集。在此过程中,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号令和政府主导的社会主义体制在社会动员和资源组织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也在“国家动员”框架下参与到抗疫工作中。

从实践来看,社会工作的抗疫参与模式呈现出一种“散化参与”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一是社会工作身份散开为体制类社会工作者(主要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中受薪社会工作人员)、机构类社会工作者(主要为民办社工机构、慈善组织、志愿组织中的社会工作人员)以及高校类社会工作者(主要为在校社会工作师生和往届社会工作毕业生);二是社会工作力量散布在社区、社工机构、高校、慈善组织、志愿组织以及医疗机构等抗疫阵线;三是社会工作服务散化为设卡检查、人员摸排、物资分发、教育宣传、资源链接、心理支持、弱势人群服务等各类服务中。由于这种“散化参与”所形成的服务效应会相应地呈现为“星火燎原”样态,因而在前期的抗疫工作中我们不少社会工作同仁对自身专业的抗疫参与有种隐约的感觉——“专业参与热情高涨但专业优势发挥不够突显”。

事实上,社会工作力量在抗疫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和专业贡献是值得肯定的,但我们也应深思这种“散化参与”的形成机制和工作局限。首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上存在“肥水外流”现象。近十年高校培养的大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绝大部分流向社会工作以外的职业,严重制约了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的专业化,也难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面向百姓提供直接服务的基层社区和一线社会服务机构下沉和扎根。其次,社会工作组织建设上处于“扶马上路”阶段。2009年民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至今也不过十年时间,各地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多数依然处于“哺乳期”,自身生存与服务力量十分薄弱且主要依靠政府资源维持生存性发展。此外,各地省市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依然比较薄弱,在行业治理、政策建言、决策咨询方面的功能优势仍未充分发挥。再次,社会制度安排上面临“无位难为”境地。公共卫生社会工作作为卫生行政和公共卫生设施内的社会工作服务具有卫生、教育和福利的整合功能,但这种优势尚未受到国内足够重视(花菊香,2007)。我国自2003年SARS爆发后,特别是“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后,公共卫生体系扩展覆盖疾病预防、疾病控制、健康促进、危机应对、伤害防控、社区卫生服务、慢性疾病防控等事务,在此背景下医务社会工作有所发展,但我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仍处于概念建构阶段,(刘继同,2016)。其四,公共卫生危机处置实操上属于“新兵担子”队列。我国社会工作自1988年恢复重建以来一直处于“教育先行、实务滞后”状态(史柏年,2013;王思斌,2014)。在2003年SARS防治之役时社会工作的实务力量还比较薄弱,可以说当前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社会工作者多数是近十年成长起来的专业新生力量,不仅整体年龄偏年轻社会生活经验积累有限,而且参与公共卫生危机处置的实操训练极少尚未形成一套专业参与的实战规程。受制于以上几种因素的影响,社会工作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主要基于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所处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框架和自身就地就近就便可及服务网络开展服务,由此生成了“散化参与”、“多点服务”和“零星贡献”的样态。

二、“明辨”之下精准地把握社会工作的目标定位

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是经由个体化治疗和社会改革路径实现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促进和社会福祉增进的远大目标。因而,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贫困群体、脆弱群体和弱势群体,其专业服务具有实践性、服务性和福利性特点。疫情对全社会各类群体和家庭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风险,因而无论是病患、隔离人员和医护人员,还是一线抗疫人员和普通民众,都会随着疫情传播和防控工作的阶段变化而产生生理、心理、社会不同面向和轻、重、缓、急不同程度的需要。理论上而言,如果能够精准评估不同群体的需要并提供系统服务,则能够有效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促进服务人群的问题与风险的预防与消减。在疫情爆发初期,中央采取“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国家动员策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核心目标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民政部和卫健委在1月2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出“把社区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优势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协同作用”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统一的政令调度和社会组织情势下,社会工作的行动及其目标被统整到构建联防联控网络中和疫情阻断目标上。特别是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后,一线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被统整到以社区为主场域的防疫知识宣传、设卡检测检查、人员排查登记、卫生消毒保洁、防疫物资分发等事务性防疫工作上。因此,这一时期社会工作者主要散落在社区防疫的不同岗位中,在社区防疫行动中社会工作者被视为社区工作者的构成性或补充性力量,因而此阶段社会工作者的目标定位是和社区工作者接近或一致的。

从抗疫实践来看,集中统一的社会动员和资源调度有其巨大的优势,促使全国各地以社区和组织为单位迅速建立起联防联控体系,对于阻断疫情传播和保障抗疫工作系统运行产生了显著成效。从社会工作视角来看,政府政令式的抗疫方式能够在制度供给、组织保障、资源调度、人员配置上实现宏观层面的依法、有序、稳定目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资源有限时必然要面临诸如如何“捡西瓜抓芝麻”和“一碗水端平”等价值选择和工作决策的伦理难题。比如在医疗资源配置中如何兼顾新冠肺炎病患和其他疾病患者的医疗需要?再如救援物资如何在不同类型医疗机构间配置?又如病患、隔离人员以及抗疫人员的“留守家属”如何安置?这些涉及公平与正义的议题在本次公共卫生危机的基层行政决策和政令执行中不免有疏漏情形。比如在抗疫初期媒体报道的武汉红十字会“仓库物资分发事件”,黄冈父亲隔离脑瘫少年“家中意外死亡事件”,孝昌社区志愿者“扇耳光事件”等等,都警示我们的全民抗疫工作需要在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关注伦理和价值议题。然而,社会工作的重要优势之一是能够在社会服务体系中敏锐地觉察政策实施和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价值偏移”和“厚此薄彼”现象。因而,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通过微信群组建了“伦理小组”,一方面及时翻译WHO 2015年出版的《疾病流行、突发事件和灾害伦理学:研究、监测和治疗》手册以及2016年出版的《传染病爆发时的伦理问题应该对指南》并摘录要点制成中文简版向社会发布,以供抗疫工作者和普通民众参阅;另一方面实时关注抗疫工作中的新发伦理事件并提供伦理解析和改进建议。

从社会工作的生命周期理论来说,社会政策是为了预防和解决个体和群体在生命周期中的风险和问题,而社会政策本身也具有产生、成熟到衰落的生命周期性(杨团,2000;唐钧,2014)。因而,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央决策部门一直在根据抗疫任务的阶段变化和社会群体的问题、风险和需要的变动适时调整抗疫政策。比如民政部于2月7日和11日分别发布《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两项政策,积极回应疫情发生期间困境儿童和困境老人的福利需要。再如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23日、3月4日和7日分别发布《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三项政策,针对医护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困难群众提供相应的关爱和保障。还有卫健委和民政部于3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针对感染者、隔离者、一线工作者开展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从抗疫政策的变化来看,在疫情爆发期的主要目标是防控疫情传播和治疗感染者,以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和减少人员伤亡;在现阶段疫情稳控期的主要目标逐步扩展至不同人群的福利需要满足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特别是国家于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和3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说明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秩序的恢复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需紧抓的核心工作。社会工作应敏锐地注意到抗疫工作的阶段变化和政策调整,在服务“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的总体战略下,将自身的专业目标定位调整为面向遭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群体、弱势群体和脆弱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具体来说,现阶段根据政策要求优先面向感染者、隔离者和一线工作者提供服务,他们是疫情期间面临高危风险的脆弱人群。其次面向遭受疫情影响的困境儿童、老人、残疾人提供服务,再次面向复工、复农、复学群体提供服务。

三、“笃行”之中专注于发挥社会工作的优势集聚

社会工作的“散化参与”特点与疫情的突发性和防控的紧迫性密不可分,因为疫情爆发期需要立即建立“水泄不通”的防控密网,将所有人员限定在特定的生活空间中全面阻断人员流动和接触,同时要实施“地毯式”排查将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转移至医疗机构或隔离点以防控病毒传播。这些工作必需借助“国家动员”和“全员参与”机制才能完成,因而社会工作者与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一同被纳入这一国家行动中。但随着联防联控体系运行步入正轨,以及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趋好和各省市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下调,基层政府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将大幅降低,因而在前期“国家动员”中卷入的基层力量将会被有序地松解出来。换言之,大量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基层干部的抗疫职责将从“联防联控”转向其他工作。因而,有不少社会工作者将从“社区防疫工作者”抽身回归“专业社会工作者”本位,进而扮演专业角色、开展专业服务和发挥专业优势。

民政部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界定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由此可见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十分广泛,其优势在于其能够在不同领域和不同阵线参与抗疫工作和发挥专业作用,但也面临因这种多线出击的“散化参与”而出现的力量分散和成效碎散的现象。那么如何在后续的抗疫工作中提升社会工作的优势作用呢?其策略当然是根据疫情变化和抗疫战略变化来调整社会工作服务方向和目标,深耕已积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服务领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积极开拓新的服务领域,需要从服务区域、领域、人群三个面向开辟和把握能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战线和堡垒。

首先,就区域而言,社会工作要聚焦武汉和湖北疫区的支援需求,整合教育界和实务界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多种形势的驰援行动。同时要关注其他省市疫情严重区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这些区域中的人们经受着长时间的区域隔离、人际阻断、封闭生活,再加长时间经受着疫病传播风险困扰或疫病感染伤痛折磨,他们在获得医护服务、生活保障等关涉生命、生存与健康的基本需要满足的支持保障外,迫切需要情绪疏导、心理支持、人际沟通、社会参与等关涉精神性和发展性需要的支持回应。社会工作应在国家卫健委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各种路径和形式将社会工作服务输送到疫情防控的最前沿阵地。

其次,就领域而言,医务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公益慈善服务应成为社会工作优先发力的服务领域。比如,医务社会工作者直接面向接受治疗的病患者和开展救护的医护工作者以及他们的家属提供专业服务,对于促进病人医护服务和生命质量、维护医护人员心理健康和家庭关系、增进医患关系和医疗效果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家庭社会工作者可为病患者提供家庭关系调适、出院居家康复计划以及临终关怀、家属哀伤辅导等服务,为一线医护工作者提供家庭亲情联结、家属生活照料等服务。社区社会工作者在继续做好联防联控基础性防疫工作之外,应着手社区秩序正常化和社区居民生活正常化的相关服务。企业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复工复产战略要求协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为复工人员提供心理支持、信息对接、亲情维系等服务。

再次,就人群而言,社会工作应瞄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脆弱群体、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开展服务。从上文列举的最新政策可看到,在集中力量救治病患群体和保障疫区民生的同时,国家要求采取措施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医护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基层干部及其家庭,以及保障困境儿童、困境老人、残疾人和其他困难人群。社会工作者应锁定这些重点人群,对他们面临的问题、风险和需要进行专业评估,制定具有可行性和专业性的服务方案,综合运用线上与线下、个体与家庭、个案与小组等方式开展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生命周期理念,根据疫情防控的阶段变化以及个体和家庭处境变化提供时序性和系统性服务。比如,针对病患康复者,要跟踪支持其回归家庭和社区以后的康复服务和社会融入。针对从抗疫火线撤离或抗疫战结束后撤回的一线抗疫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性和生活正常化训练和支持服务。

值得坚信,在党和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团结战斗下,全面打赢这场抗疫战将指日可待。社会工作在此之中瞄准重点服务区域、重点服务领域和重点服务人群开展多样化服务,在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服务、民生保障改善、家庭关系调适、社区生活重建、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努力发挥专业优势,从“散化参与”中集聚专业力量和实践经验,通过政府科学统一调度和行业内部力量统整和组织优化必将产生“星火燎原”与“百汇成川”的集聚性优势,为抗疫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和智慧,也将在此过程中提升自身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影响。

(作者:冯元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讲师)

文章来源:http://theory.swchina.org/many/2020/0310/360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