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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部署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落实“四方责任”,立足社区(村),聚焦民政重点领域,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积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为了展现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的使命担当,我们推出“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 民政在行动”系列报道,带您直击疫情防控一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充分发挥优势,成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2月18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作用,强化“四个加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01加强党建引领,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纳入疫情防控总体部署。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小区封闭管理等防控管理措施的落实,社区防控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各区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的动员和指导,梳理服务需求,加强供需对接,带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基层工作压力。

02加强“三社联动”,切实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助力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的工作基础和专业优势,通过建立完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工作者协助基层党委政府有效识别居民需求,帮助社区建立完善支持和服务体系,重点为独居、空巢、高龄老人,困境青少年、密切接触者等有需求的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等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社会服务。

加强“社工+志工”协同服务模式,可依托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北京”等平台有序开展必要数量的应急志愿者招募、登记、网上培训,安全有序提供社区值守、秩序维护、便民服务、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03加强工作保障,完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激励措施。

鼓励各区、街道(乡镇)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对于参与的志愿者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于奋战在防控一线,确因工作需要应给予工作保障的,可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公益金等经费,通过项目形式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2020年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项目)可优先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要确保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参与社区值守、入户探访、疫情排查等工作时,防护措施安全到位。

免费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在“志愿北京”平台实名注册的志愿者,提供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导致身故的专属保险责任。

志愿服务使用单位可通过“志愿北京”平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如实进行志愿者登记和时长记录。

鼓励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入驻区、街道(乡镇)众创空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社会服务机构减免相关房租和物业费。

依托各区社会工作协会,指导社会服务机构通过采取远程办公、轮岗轮休、灵活给付薪资等方式保证机构运营,稳定行业工作岗位。

0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弘扬助人自助的理念和奉献精神,营造疫情防控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hot/2020/0221/35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