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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上地街道招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为加强上地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水平,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依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海淀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上地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招考名额

上地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30名。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月1日(含)之间出生;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人员或中共党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7.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及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和自主创业基金的相关证明;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在公招网发布公告。2020年1月19日9:00至2月21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

政策咨询电话:82785557、8278555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7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及时关注公招网公告并登录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暂定到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B座三层315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通知为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上地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相关个人承诺、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7)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9)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

(10)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和自主创业基金的相关证明;

(11)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上地街道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上地街道组织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统一安排进入社区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文章来源:http://family.swchina.org/job/2020/0213/357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