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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社工服务站评估指标体系

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市社工服务站评估工作,促进社工服务站服务成效整体跃升,近日,市民政局出台《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该评估指标体系含专业评估、财务评估、购买方评估、监督方评估4个独立评估类别,并针对实际需要,每个类分别设有三级评估指标和相应的分值,共有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90个。本指标体系实行1000分制,分值由第三方评估、购买方评估及监督方三方评估分值综合构成。其中,第三方评估中的专业评估为700分、购买方评估为200分、监督方评估为100分。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指标体系立足广州社工服务站发展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绩效为牵引,重点围绕“八个突出”做文章、见成效。

一、更加突出党建引领,在指标分值中增加党建引领分值的权重,达总分值的11.5%。

二、更加突出“三个聚焦”,强化社工服务底线民生保障的精准性。精细化。

三、更加突出服务下沉,要求社工至少有60%的服务时数深入到社区、困难家庭中提供专业服务,提高服务的满意度、认可度、知晓度。

四、更加突出“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发挥社工站在培育社区基金、开展志愿服务、链接社会资源中的积极作用。

五、更加突出过程评估。加强对定期探访、社区联系、服务确认、服务转介等专业服务的日常监督,打破结果评估的单一性,强化过程评估的导向性。

六、更加突出项目管理,强化对人员配备、站点安全、需求调研、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评估,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七、更加突出服务对象评价,大幅度提升重点服务对象评价分值。八是更加突出财务评估的刚性约束,实行“一票否决”。

评估指标体系还明确社工站存在违反《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合同要求、限期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财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4种情形,评估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提升评估的约束力。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9/1108/351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