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行业发展行业动态 黑龙江省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黑龙江省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9月27日,从黑龙江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暨全省社会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省社工服务机构发展到160家,社工行业协会达到10个,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人数达8189人,登记志愿服务组织176个,全省注册志愿者384.91万人,近3年累计服务时长达3.4亿小时,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在开展扶贫、养老、救灾、助残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全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推动全省社会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服务不断拓展、服务机构不断发展、理论研究和宣传不断加强,社会力量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志愿服务管理不断规范,为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做出了贡献。

下一步,全省社会工作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性,专业性,及时性,有效性。不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尽快形成政府、社会、个人有效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社会参与度,动员更多专业团队和人员参与进来,扩大受众面;着力打造社工服务品牌,形成品牌化项目运作模式,对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增添获得感。

要建设与新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社工人才队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支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形成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相衔接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要落实并完善社会工作保障政策。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及时兑现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津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出台推进社会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快形成“宏观指导有政策、全面推进有分工、人才培养有保障、特殊领域有突破”的政策制度体系。

要积极拓宽社工服务领域。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全省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领域、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城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逐步实现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社会工作的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广大服务对象幸福指数。

要构建量足质优的社工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城乡基层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支持成立社会工作专业评估与咨询服务机构,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建立市、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三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推动成立市、区县(自治县)、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鼓励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扶持发展基金会和社区基金会。

要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树立“精街道、强社区、促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理念,探索实践“社区、社团、社工”联动和高校督导新模式,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社会工作与民生工程、重点工作的融合能力。抓试点示范,细化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创建标准。

要着力提升新时代志愿者服务工作实效。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内容,活化载体形式,依托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支持系统,围绕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所需、所困、所急,强化供需对接,推出更多受欢迎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龙江志愿服务事业中来。

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大投入力度,弘扬社工精神、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顺畅的社会工作推进体系,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工作新局面。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9/1008/349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