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行业发展行业动态 辽宁出台意见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

辽宁出台意见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

原标题:我省14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

到2022年,在政法、教育、公安、民政等领域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普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实现城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日前,省民政厅等14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城乡社区要按照“一室多用”原则,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场所,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不低于60%,每个社会工作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在岗位开发方面,意见明确,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在承接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街道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引导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在激励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要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当地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国家和省现有表彰奖励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记者 关艳玲)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9/0919/348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