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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进一步细化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级,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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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东莞鹏星社工余雪琴

民函〔2019〕748号

余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级,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完善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职级评价标准、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是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下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一、关于建立完善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

民政部高度重视加强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建设。自2006年以来,先后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初步建立了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体系,为科学评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民发〔2009〕44号)、《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民发〔2009〕123号)、《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民发〔2012〕240号)等政策文件,从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职业道德等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联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为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空间、开发和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提供了依据。上海浦东、湖北武汉、福建厦门、广东珠三角等地区制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开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完善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关于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设置纵深化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是一项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已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从事社会工作且符合有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即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有相应层级的职称。

分领域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级标准,对于科学评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研究完善有关评价办法,细化评价标准,更好地衔接各类社会工作人才评价要求,推进社会工作更好发展。

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合理的薪酬

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2016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提出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推动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服务支持力度,推动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培养制度,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

近年来,我们联合教育部积极推动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指导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推动建立模式科学、优质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全国已有82所高职院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科专业,348所高校设立社会工作本科专业,15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教育,全国范围内共有17个社会工作方向的博士点,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近4万名。教育部积极加强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结合就业形势和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特点,帮助他们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平台,增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要求高校组织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不断完善学科体系和培养方式,提升学生实务能力,引导毕业生树立科学就业观和成才观,为社会工作行业部门和服务机构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hot/2019/0917/347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