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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有关规定,近日,省政府建立江苏省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等41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完善我省慈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适时向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我省慈善工作,推动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成员单位和各地慈善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和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慈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和区域慈善指数发布制度,发布年度慈善工作报告白皮书;加强慈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融合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根据《江苏省慈善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建立由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慈善行业组织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topvoice/2019/0809/345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