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队伍建设社工·义工 【督导答疑】“社工全能”,并不是无所不能
【督导答疑】“社工全能”,并不是无所不能
问:我现在很担心“社工全能”的宣传,以至于社区居民认为我们无所不能。一旦他们提出的要求超过我们的岗位和能力范围,面对他们的质问、怀疑和失望,我总是感觉很心痛。我们要如何澄清自己的角色, 不使社区居民期望过高呢?
黎志芬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级督导 答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我想,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一是社会工作的社会化宣传,二是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角色澄清。
前者是为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行业和职业的知晓度和接纳度,重点做普适化的内容宣传,立足点是整个社会工作,故宣传的内容会大而全,涉及各个领域、各个群体、各类社会问题,从微观的个别化服务到中观的社区建设,乃至宏观的社会福利政策倡导等。在社会化的宣传里,我们无须太多担心,全能指的不是一个社工的个体能力系统,而是社会工作的整个职业系统。它呈现的是社会工作整个系统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范畴,方便社会大众了解我们。从宣传的效果上,是为了让他们对我们有印象,知道这是一种福利性的服务,未来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找社工咨询。
你担心的是某一个居民找到你们,要求你要“全能”, 兑现宣传里的所有内容,以满足他的各种诉求,但你做不到,或者不在你的范围内。其实你不必感到沮丧无力, 就像去找医生,你也不能要求一个医生能治疗所有的疾病,所以才有了科室的划分,要找对应的专科医生。当我们无法处理居民的问题时,是否能有效地转介给其他的服务人员呢?当然需要注意,一定要了解他的诉求以及之前去过哪些地方求助,效果和经过如何,以避免他认为社会工作者在“踢皮球”而感到愤怒。如果可以有效转介或者在转介的过程中给予陪伴,他们的质问、失望和怀疑会少很多。
下面来说社会工作者角色的澄清问题,这真的是服务过程中非常有意思的环节。在专业流程中,我们在接案时,要结合项目内容、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等,向服务对象告知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义务,让对方知晓认可。但在实际操作中,因经验不足或其他因素,我们有时并不能在接案时就自身的角色、权责进行一次性准确、详尽的说明,或因服务对象基于双方互动关系紧密而有新的期望、依赖,就之前的接案期的权责约定提出突破等, 甚至可能服务对象为了达成他的不合理诉求而给社会工作者施压……这是一个沟通、不断修炼的过程。所以, 社会工作者要有职业定力,不要被服务对象带着走。
服务对象期望过高,有两个原因:一是社会工作者承诺过度,二是社会工作者替代过度。在澄清时,对于有独立思想和行为能力的人,一定要表明,社会工作者是协同陪伴的角色,更多需要服务对象本身的动力、努力和行动。社会工作者在跟进服务时,要秉承“助人自助” 原则,鼓励、引导服务对象自我决策、付诸行动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孙彩丹
文章来源:http://team.swchina.org/socialwork/2019/0603/341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