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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引入司法社工保驾护航护航孩子的成长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常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首次邀请社工专家出席,公布将确定40个地区作为试点单位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其中,深圳纳入首批试点地区。

根据方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深圳市委联合报送的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深圳市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两家机构,首批列入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单位名单。

近年来,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即在检察机关之外的各种部门或组织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帮助,这也是司法制度健全国家的成熟经验。一些地区还率先探索引进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或利用爱心企业、社区服务站等建立起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在深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每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成立了由办案人员、社工、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帮教小组,探索推行精准帮教模式,其中97.5%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联合社工机构,对两名受到严重侵害的外来未成年人提供了心理疏导、入学和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救助,取得实效。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8月起引入社工机构实施“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截至2018年5月共系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59人、帮助107人返工返学。

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将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密切沟通配合,强化部门联动,争取政策保障,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强化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各环节的衔接以及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已有机构,或新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搭建好承接平台;规范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承接机构向相关未成年人提供亲子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并协助开展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社会调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临时安置等工作。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争取在该法中对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做出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认为,社会工作者与检察机关合作开展社会服务有独特优势:为涉诉未成年人开展专业服务,预防其再次犯罪;为检察官工作提供支持;社工专业服务跟进是青少年权益保护的重要保障。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9/0513/339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