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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诞生全国首单社工职业责任保险
深圳新闻网4月28日讯(记者 余俐洁 通讯员 王冠 吴璐嘉)4月28日下午,全国首单社工职业责任保险在深圳诞生——深圳市社工协会与平安财险公司签订第一单保险,为深圳援建新疆喀什的社工和深圳灾害社工志愿队的队员们共100余人购买保险,每人保险限额为20万元。
据悉,本次推出的“深圳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含职业责任险和诉讼费用两个部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社工因执业过失造成服务对象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经由法院判决的,导致他人死亡、伤残、医疗、财产损失、精神损失、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保险的范围之内,每人保险限额为20万元。而诉讼费用则指经由法院判定为社工责任时,社工作为败诉方需要支付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赔付由于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合理费用。
随着社会工作的不断深化,社工服务逐渐深入到精神卫生、禁毒、司法、医务等各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工或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也随之上升。因此,探索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责任险将成为降低社工服务中潜在风险的一项必要措施。
据介绍,在开展社会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能因本人或所在机构的过失、意外等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产生侵权行为,从而为社工及社工服务机构带来行为责任风险、专业技能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等众多风险。而现阶段,社工服务机构却普遍存在着抵御风险能力较低、承担责任能力有限的问题。
深圳市社工协会秘书长张卓华表示,接下来,市社工协会将联合各社工机构同步推进社工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社会工作各领域服务指南和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更好地促进社工及社工服务机构不断增强职业责任事故的预防意识,降低社工服务的意外风险。同时,市社工协会也将联合中怡保险经纪深圳分公司和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进一步推进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以满足社工、社工机构及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分散社工与机构的意外风险,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彩丹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9/0505/33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