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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救赎者---精神残疾就业服务个案

一、案例基本资料

小林,女,25岁,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婚,无业,持精神三级残疾证,其父亲在她七岁时患病去世,与母亲和妹妹同住,妹妹患有多重残疾。小林母亲通过街道居委会主动寻求社工帮助其女儿。

二、案例背景

基本情况:小林并不是天生的精神病患者,在大学毕业那年曾在两间单位工作过,但均在入职不久后便被单位辞退,案主抗压力较弱,遭此打击后便患上精神分裂症,一直失业在家,曾尝试两度自杀被救回。案主从表面上看与常人无异,能够与人正常沟通,每天都要按时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案主家庭条件较差,依靠母亲一人卖菜为生,同时领取政府低保金生活。案主母亲认为女儿从大学毕业,应该外出就业赚钱而不是在家虚度光阴,因此天天催促案主出门寻找工作,并要求案主一定要找一份文职工作,造成案主对母亲逐渐反感,甚至幻觉母亲经常咒骂她,与家庭成员交流甚少。案主性格内向,认为世界上没人会关心、理解她,因此极度自卑和消沉。偶然机会下接触到神佛书籍,自此案主变得相当的迷信,每天都在家念佛,甚至自言自语,认为神佛才能拯救自己悲惨的人生。目前案主整天在家无所事事,而且几乎不出门与人交流。

三、案例分析

(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认为人是由生理、心理和社会三方面的因素组成的,各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导致案主的特定行为,而个人在过去所经历的一切会深远影响着个人现在所面对发生的事情,个人与其环境的互动,他的家庭和社会角色的影响,对超我和自我理想的建立都有着重大的意义。社工运用这一治疗模式把案主放到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去认识,通过了解案主所处的环境分析案主的问题:1、案主年幼就失去父亲,母亲种菜买菜为生,妹妹残疾,家庭经济的困难加上生活种种不如意自幼对案主造成了极度的自卑感,无形中给了案主的心理负担,这些都是案主造成精神分裂的重要原因;2、案主毕业后两份工作都在短时间内被辞退,使案主自我期望产生偏差;3、作为从大学本科毕业的长女,母亲对案主寄予过高的期望,当案主踏出社会遭受失败后,母亲无形之中给予案主过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导致案主抗压能力防线崩溃,最终导致精神异常。

(二)人本主义模式认为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习惯认为的客观的经验自我,而是主观形成的自我概念,自我概念实质上是一套有组织的、连贯的、相对稳定的关于自己的界定,主要包括身体、社交、性、感情、喜好、理智、职业、价值观和人生哲学等九个方面,自我概念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自我看法所构成。决定人的行为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在于人不能接受自我,不能悦纳自己的情绪、需要和行为。社工运用人本主义理论分析案主的沉迷神佛的主要原因是案主拥有一个偏低的自我观念,她认为过去自己能读上大学,从大学毕业等人生所有“好事”都是神佛的庇佑眷顾,跟自己的努力毫无关系,失败才是自己的“本质”,先本能地否定自己,然后再耗尽能量去承受和消化对自我攻击带来的各种羞耻感、抑郁和焦虑等痛苦感觉,甚至认为只有神佛才能救赎自己,这种心理观念形成恶性循环,使其陷入无尽困境。此外,自我概念并不是一个僵化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这意味着自我概念是可以改变的、能够培养的。社工运用人本主义理论,认为案主在对自己生活、工作、与家人沟通等上的自我概念上是可以改变的,因此社工思考可以通过人本主义治疗模式帮助案主对人的本性、潜能抱找回乐观的态度、信心。帮助案主自身挖掘潜能,使案主独立自决,达到自我实现。

四、服务目标及计划

(一)服务目标

1、短期目标:第一、案主能够以理性正向的心态面对生活状况,摆脱“神佛救赎”的错误观念;第二、改变案主家庭成员的沟通方式,家庭成员间要学会主动表达自我以及接纳别人;第三、帮助案主家庭增加收入,提升生活水平;第四、改变案主消极待业的观念,尝试协助案主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2、长期目标:第一、案主能提高情绪管理能力,积极接纳自己;第二、案主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精神状态,并制定合理的康复计划;第三、案主建立起社区支持网络;第四、案主能对现在及未来的生活有更理性的思考和计划。 

(二)服务计划

1、通过面谈与案主建立平等、信任的专业关系,鼓励案主走出家门,带动案主参加社工组织的残友社区活动和志愿活动,增强案主的社交能力和生活信心;

2、为案主提供家庭关系调适,协助案主及其母亲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促使案主母女间能理解并接纳彼此;

3、为案主家庭寻找增加家庭收入的渠道,缓解案主家庭生活困难;

4、促进案主生活和就业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鼓励案主积极就业,并为案主提供就业方向指导和就业信息;

5、提高案主的生活能动性,帮助案主树立生活目标与规划。

五、服务计划实施过程

(一)重新认识自我,接纳自我

社工首次接触并与案主进行面谈,初步掌握了案主的情况。社工使用同理心技巧令案主感到被尊重和理解,与其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关系。案主对社工产生一定的依赖感和信任感,经常与社工分享她的神佛学说心得,社工对其信仰保持价值中立,理解案主目前所处的困境,采取尊重、接纳和非批判的价值观处理案主的神佛信仰观念。

每次社工约见案主面谈都鼓励案主与社工一同走出家门,到外面吸收新鲜空气,看看外面的风景。经过一段时间的开导,案主性格明显比以往开朗,并主动提出愿意参加社工组织的残友郊游活动。这是社工认识案主以来案主第一次主动提出参加社交活动,社工认为这是案主正向改变的一大突破口。参与残友郊游活动当天,案主刚开始比较沉默寡言,社工鼓励并引导案主与其他残友结识交流,案主慢慢能融入到互动活动中。活动过程中,使社工印象较为深刻的是一幕是在某一互动环节中一名下肢残疾朋友因为身体不便摔倒在地下,案主看到立刻冲上去把这名残友扶起来,拍拍她身上的尘土,轻轻的在她耳旁鼓励她再尝试一遍,然后扶着这名残友共同完成了这个互动环节。活动结束后,社工引导案主表达自己参与活动的感受,案主表示这次活动给了她一个深刻的触动:她认为自己一直是一个自我价值感很低的女孩,生活没有一个地方让她满意,她找不到任何的成就感,而今天认识的残友虽然身残,但是却乐观积极地面对生活,自己四肢健全却消沉悲观地对待生活。

意识到案主开始重新认识自我,社工认为这是一个引导案主正向思维的一个契机。在这服务阶段社工运用人本主义治疗模式,为案主创造支持与鼓励的氛围使案主能够深化自我认识、接纳自我和发现自我潜能,引导案主通过改善“自知”或自我意识来充分发挥积极向上的、自我肯定地以改变自我的适应不良行为,矫正自身的心理问题。在这个过程中,社工发生最明显的变化有两方面:第一、案主减少自我批判、接纳自我。社工发觉案主这段时间减少了对生活、对自我的不满,并且回忆起过去曾经在大学做过志愿者参加志愿为活动,案主跟社工讲述过去大学的读书成绩和经历时,略显得自豪。社工鼓励案主参加志愿者活动,案主表示愿意。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案主参加了几次志愿活动,认识了新朋友,并主动提出加入志愿者服务队。社工逐渐发现案主虽然还是有神佛的信仰,但已经不再以神佛为生活的中心,她跟身边人的话题从神佛转变为志愿经历,案主开始认为自己是一个在社会上有用的人,案主的社交能力和生活信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第二、案主接纳自我,并开始学会肯定自我。案主已经逐渐学会平静地面对自己的生活现状,她不再执着于某一件未完成或者完成得并不完美的事情不放,而是可以观察到其生活中她感兴趣的爱好活动或已经取得的一些小成就,例如案主告诉社工这段时间她喜欢上花艺,她时长从路边花丛收集一些花束装饰房间,这无疑可以增强她对自己、对生活的自信心。

(二)母女敞开心扉,家庭关系破冰

案主无法释怀其母亲对其施加精神压力,母亲的过分管束让她透不过气来。一方面,社工与案主的母亲进行了交流,指出了她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女儿方式的不足之处,建议其母亲多用鼓励的方式引导女儿对待生活,不要过分管束,使女儿缺乏独立成长的空间并失去内在动力,这不利于案主的自主自立。母亲对社工的建议表示接受,并愿意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之后,社工又向案主的母亲传授了一些家长与子女沟通的技巧,其母表示愿意有所改变。另一方面,社工运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引导案主认识到思维活动与情绪行为之间的关系,纠正案主的非理性观念,使案主不再纠结过去与母亲的不愉快经历,鼓励案主努力摆脱起母亲对其造成的心理压力的困扰,帮助案主逐渐实现正向认识重建,引导案主积极自信迎接生活和工作的挑战,同时鼓励案主向外界、特别是向家人表达自我,促进与家人的正面良性沟通。使社工十分欣慰的是,案主母亲告诉社工在母亲节当天案主精心转准备了一束花束送给母亲,这小小的举动使母亲感动得落下眼泪。当天两母亲敞开心扉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把之前双方积累的情感倾诉出来,母亲双方都意识到她们彼此是爱着对方,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对。在一次与社工的面谈中,案主很高兴地对社工现在每天都会跟母亲一起出去散散步,母亲鼓励她做有兴趣的工作,她重新有了出来社会工作的动力和勇气。

(三)发掘案主和其家庭潜能,重燃生活希望

    案主一家依靠母亲种菜买菜和低保金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收入甚微。考虑到案主母亲以往有过在餐厅做洗碗工的工作经验,社工为其家庭搭建社会支持网络,联系了案主所居住社区的一家餐厅,餐厅老板愿意聘用案主母亲在餐厅工作,月收入有一千五百元。案主母亲很感谢社工能为她找到一份离家近又力所能及的工作。目前案主母亲目前已在该餐厅稳定工作了一段时间,家庭收入有所增加。

另外社工挖掘案主的长处,从优势视角角度分析案主案主成功就业的可能性,社工了解到案主对插花这门手艺有兴趣,社工为案主联系了社区免费的插花兴趣培训班,案主定期上了四节课程,并在期间促进案主生活和就业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鼓励案主积极就业,并为案主提供就业方向指导和就业信息。案主表示有兴趣从事花艺的工作,但在未找到此类工作的情况下,能接受其他类型的工作。在社工的帮助下,案主找到一份小型超市货架整理的兼职工作,社工定期与案主进行面谈,了解她的工作动态与心理状态,引导案主对自己精神状态做出正面评估及引导案主正确管理自己的情绪,同时鼓励案主尝试减少服用精神类药物的剂量,并逐渐降低对药物的依赖;鼓励她在面对新的压力事件时尝试积极思考和应对,学会控制在头脑中自动出现的负面思维,获得战胜心魔的勇气和信心。

(四)收获更好的自己,开启崭新生活

在服务后期,社工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引导案主提高情绪管理能力和心理素质培养技巧,使案主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工作或康复过程中的困难及问题;协助案主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长期康复计划,帮助案主将习得的良好生活习惯规律和心理应对技巧应用在未来生活中,学会分辨并反思自己是否正在作出非理性的判断和结论,从而避免受到消极情绪的侵害而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

对比服务前后,案主的改变是比较明显的:一、案主改变了以往整天在家无所事事,只会求神拜佛的状态,如今能走出家门参与社交活动,并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生活爱好;二、悲观负面的心理问题有所缓解,能够以正确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过去,并尝试接纳现在的自己;三、家庭关系得到改善,能够与家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交往,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得到缓解;四、案主克服失败的恐惧,出现较强的就业愿望,努力尝试做好一份工作。在结案时社工了解案主接受服务的感受和对自己的改变评价时,案主表示自己依然相信信仰神佛可以洗涤心灵,但是接受服务的这段时间让她明白求神拜佛并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 而自己才是人生的救赎者,她学会在自己内心找一个空间,放下“不够好的自己”,发掘“好的自己”,再去努力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案主的这种心理觉悟是社工在这个个案最大的服务成果。此外,社工发现案主对现在及未来的生活有更理性的思考和计划,如今案主虽然还未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全职工作,但是案主表示自己会努力做好目前的这份兼职工作,并在业余的时间增值自我。案主母亲表示她终于看到自己的女儿打起精神重新面对生活,她感到十分的欣慰。

六、专业反思

结案后社工偶尔会与案主联系,了解下案主的近况,从交谈中社工得知案主目前的情绪比较稳定,也比较乐观积极,案主目前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全职工作,但这并不代表社工的努力是白费的,社工的介入为案主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都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本个案充分体现人本主义治疗模式的应用,认为人是有智慧并且有能力去解决自身的心理问题。社工对案主给予了足够的信任和尊重,并不断鼓励案主积极接纳自我,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在本个案中,社工把握以下的三个原则:

(一)理解

这是本个案成功的基础。社工设身处地的从案主角度去思考问题,真实地理解案主的想法。例如案主接受服务初期沉迷神佛,一定程度上是神佛信仰让案主有了心灵上的慰藉,使她不至于采取以往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人生,因此社工理解案主当时所处的困境,采取尊重、接纳、非批判的处理方式,真实的理解会令案主感到温暖和尊重。

(二)沟通

坦诚的交流是深入探究问题使案主自由表达感受的前提。在本个案中,社工通过与案主坦诚探讨其困境产生的原因,逐步引导案主表达自己的感受,并使案主意识到自身习得性无助来源于案主无法接纳失败的自我,把失败归于为内部的、稳定的能力,并认为是持久的;而把成功归于为外部的不稳定的努力,认为是暂时的。通过深入交流发现问题后,社工采取针对性的服务措施解决案主的问题。

(三)关注

社工对案主的关注是案主改变的其中一个重要动力。社工在帮助案主逐渐实现认知重建后,还要协助案主保持心理应对技能的学习,案主摆脱悲观负面心理的困扰并非从此免受负面思维和情绪的侵扰。事实上,和开心幸福的体验一样,负面情绪和压力事件也是生活的常态,社工在服务过程中时更多把关注点放在案主自我察觉和反思能力上,让案主逐步在日常生活中学会控制负面思维,而不再是被这些悲观情绪奴役。

(江门市江海区天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供稿)

文章来源:http://practice.swchina.org/case/2019/0403/33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