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聚焦行业要闻 湖南两会代表建议开展“驻校社工”购买服务试点

湖南两会代表建议开展“驻校社工”购买服务试点

微信图片_20190130101723

省委书记称赞社会组织

“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湖南两会上,李丽代表积极为社会组织发声!2019年1月28日,湖南省人大长沙代表团会议现场,湖南省委杜家毫书记听了李丽代表的发言后表示:李丽代表提出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非常有意义。一个孩子一旦染上不良习气,这个家庭就可能会失去快乐和幸福。社会组织所做的工作非常有必要,我们应该大力支持,找时间我到你们那里去看看。未来省委、省政府也将高度重视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驻校社工”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今年湖南两会上,李丽代表共提出了四篇建议。其中,围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和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向湖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提出了《关于在湖南中小学校开展“驻校社工”购买服务试点的建议》,已予立案。以下摘取建议要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微信图片_20190130101730

湖南日报记者 罗新国 摄

社会转型和多元化发展,使身心发育处于关键期的中小学生表现出诸多成长的烦恼。然而家长多忙于工作而把子女教育的期待寄托于学校,而受教育体制和师资匮乏等客观原因的制约,面对学生复杂的教育问题时学校也往往力不从心、首尾难顾。如何补充学校师资力量的不足,同时找到一种可以缓解学生思想行为偏差问题,协调学生与学校、家庭关系的角色,显得十分迫切。“驻校社工”正是可以满足这种角色需要的专业力量。借鉴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多年的实践经验,结合湖南情况,李丽代表建议:

01建议湖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驻校社工纳入“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借助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分部门编制的契机,将驻校社工列入“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安排财政资金逐步推行该项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参照执行。

02建议湖南省教育厅选取有条件地区的部分中小学校,进行驻校社工购买服务试点

省教育厅可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基础较好的长株潭地区,选取一两个市的部分学校进行驻校社工的试点,指导地方教育局通过政府采购、资金补贴、项目扶持等形式,委托和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延伸学校教育力量,补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03建议学习北上广深地区“一校一社工”模式,逐步打造适合湖南本土的驻校社工教育品牌

鉴于驻校社工的独特优势,2008年起深圳开始实行“一校一社工”模式,每所学校配备至少一名专业社工,社工运用专业知识和手法解决学校想解决、家长无力解决的学生教育问题。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均进行了多年的驻校社工实践,具有较为成熟的操作经验,社会效益得到广泛认可。建议湖南教育部门针对“一校一社工”模式进行深入的调研学习,适当的予以借鉴,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土的驻校社工机制。

知识普及

驻校社工,亦被称为学校社会工作,主要指专业社会工作者长期进驻学校,在学校常规教学时间(周一至周五)期间开展学校社会工作,以学生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和心理教育,同时为有需求的学生群体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三大手法”,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驻校社工既可作为学校德育的辅助力量,又能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之间起着桥梁作用,促进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引导其及时规避思想行为偏差,培养健全人格,更好地适应当前与未来的生活。

文章来源:http://news.swchina.org/industrynews/2019/0130/331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