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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改革开放以来 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

原题:辽宁省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

辽宁省改革开放40年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作用,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成了九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比例达到了6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选比例达到了100%。“四议一审两公开”、“村会计委托代理”等民主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城乡居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近年来,围绕城乡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试验县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辽宁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先后制定了《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关于做好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多元共治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省财政每年支出1.7亿资金用于补助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省本级共投入资金30590万元,每年补助各地新建改扩建达标城乡社区服务中心200个,有效地夯实了城乡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目前,全省城市社区服务站平均面积555平方米,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均面积400平方米,城市社区年平均工作经费5万元,城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生活补贴3541元。

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区划地名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明显。殡葬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婚姻登记全部实行预约服务、公休日及节假日办公,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证件复印服务。社会工作、民政新闻宣传、志愿者注册登记、民政科技、信息公开、信访、统计、审计等工作都实现了全面发展。(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8/1225/329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