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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社工列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一级指标

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指导各地做好改善医疗服务效果评估考核工作,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近日,《考核指标》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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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国家卫计委已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巩固切实有效举措,形成医院工作制度,在总结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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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指标体系共设置14个考核项,39个具体指标。在人文服务考核上,此次考核指标中新增患者心理疏导情况,考核强调建立相关制度,有制度有执行得满分,有制度无执行或有执行无制度得60%分,无制度无执行不得分, 患者心理疏导是指针对住院病人,医院提供患者心理状态初筛,且根据需求提供心理指导。

其中,医务社工制度被单独列为一级指标,具体包括医务社工配备情况和志愿者服务时长。考核不仅要求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提出设立医务社工岗位得60%分,设置专职得满分,还对志愿者服务时长进行规定。考核指标规定,志愿者服务累计时长超过4000人次*小时,可得满分,低于4000则按比例得分。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rends/2018/1109/32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