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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公开招聘社工人才 参照事业单位工资
“工会组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近日,山东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要是指在各级工会核定编制之外,工会通过公开招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的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能力的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原则上由市、县(市、区)总工会统筹配置使用。未经聘用单位同意,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参与推动各类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帮助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2.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3.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商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4.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5.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帮助职工规划职业发展,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6.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会员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诉求。
7.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
8.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招聘录用,请看!
工会组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录计划由县(市、区)总工会提出需求,市总工会审核批准,报省总工会备案,具体招聘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产业工会配备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录用、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由各市总工会负责。未向省总工会备案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概不纳入全省统一管理。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应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变更、续签、争议和解除,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实施,市总工会进行督查。要建立和完善个人档案,由县(市、区)总工会或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管理。
工会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统筹配置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人单位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包括工会培育孵化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由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并向工会提供服务。购买服务应依法依规,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各市、县(市、区)总工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返聘人员。用人单位须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商确定劳务费用和相应岗位,必须为返聘人员购买商业意外险。返聘人员不执行公开招聘和购买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职业发展及激励保障等制度。
关于薪酬保障,在这里:
1.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资,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结合工作业绩、岗位、资历、学历等条件,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岗位工资按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高级干事分为四个等次,其工资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十级、九级、八级、七级。薪级工资可结合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个人实际情况,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绩效工资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基本工资70%至100%的比例确定。
2.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会员福利等待遇。
3.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资由全总和省、市、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
如何考核管理?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和年度考核等由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县(市、区)总工会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明确考核项目,量化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落实工资待遇、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岗位设置、晋升体系请看: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设置由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高级干事构成,中级干事和高级干事要按所在县(市、区)总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一定比例设定,原则上中级干事和高级干事岗位人数分别不超过总数的20%和10%,具体由所在县(市、区)总工会统筹。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晋升,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方可具备晋升上一级岗位资格。
激励保障措施有哪些?
1.工会要会同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
2.积极推荐优秀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专职副主席候选人。
3.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现突出的,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员培养发展或评先评优对象。
4.推荐优秀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评“齐鲁和谐使者”、各级“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称号。
可享受的教育培训:
1.发挥山东管理学院作用,通过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承办资格考试培训等方式,为各级工会组织培养专业人才。
2.各级工会应将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工作规划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实施培训。
3.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新任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须在半年内统一安排进行系统的上岗资格和业务培训。
建立全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数据库,实行实名动态管理,把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招聘录用、薪酬待遇、考核管理、职业发展、激励保障、辞职退出等纳入山东“智慧工会”网上工作平台管理,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工会共同管理监督的格局。
责任编辑:张燕
文章来源:http://trade.swchina.org/team/2018/1102/32535.shtml